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
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投资价值的认可,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稳定投资者的投资
预期,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
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币 4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
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独立董事:段进军、陈来生、曾全
日期:2023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