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3-087
转债代码:127065 转债简称:瑞鹄转债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 为 69,1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6.0771%;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1 号”文核准,瑞鹄汽车模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鹄模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59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限售股为 69,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0771%。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398,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80.00 万元,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
因部分可转债转股,截止 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总股本由 183,600,000 股增加至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22,523,0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922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博科
技”)。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公司上市日
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 发行价为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 12.48 元/股,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 2020 年 上市后六个
股份锁定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 2019 年 05 9 月3日 月内公司股
宏博科技
承诺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月 06 日 至 2023 年 票未出现连
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 9月2日 续 20 个交易
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 日的收盘价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首次公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 股票的发行
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价,不触及本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 司股票的锁
行价格,本单位持有公司 定期限自动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延长 6 个月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后 6 个月末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收盘价为
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 15.94 元/股,
相应调整。 收盘价不低
于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
票的发行价,
不触及本单
位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的
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
承诺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且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的比例:36.0771%;
本次实际可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全称 上市流通股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份数量(股)
注
合 计 69,150,000 69,150,000 51,150,00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数量为 18,000,000 股,该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
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0 0 0 0 0
首发前限售股 69,150,000 36.08 -69,150,00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2,523,049 63.92 69,150,000 191,673,049 100
三、总股本 191,673,049 100 0 191,673,049 100
注:公司总股本会因公司可转债申请转股而发生变动,为便于计算,上表中的数据以截至 2023
年 9 月 4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进行计算,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鹄模具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
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