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0,704,793.69 元,其中超募资
金 231,790,793.69 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69,5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
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8%。
●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9,5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47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776,66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1.7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2,488,040.59 元,扣
除 不 含 税 的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1,783,246.9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
第 1124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高端装备精密轴承保持器智能制造升
级改造项目
汽车高精密关键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建
设项目
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技术研究中心项
目
合计 85,891.40 85,891.40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
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231,790,793.69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 6,95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8%。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
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00%,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
四、 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情形。
公司承诺:(一)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累
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00%;(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
司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或者市场化运
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等投资基金除外。
五、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9,500,000.00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最
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
过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金帝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金帝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金帝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