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3-06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调整,同时,为更好的发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作用,公司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9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修订稿)》等相关公告。现将具体调整
事项说明如下:
一、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特别提示”之第
五条、第六条第一款进行调整的说明
原文:
“五、本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7,266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事会
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
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087.727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3.2114%。其中首次授予6,470.1820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2.5691%,约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00%;预留授予1,617.54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0.6423%,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
益总额的20.0000%。”
调整为:
“五、本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05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事会
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
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228.096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草案
修 订 稿 公 告 时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251,846.4191 万 股 的 2.8700%。 其 中 首 次 授 予
万股的2.296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00%;预留授予1,445.6193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0.5740%,
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00%。”
二、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四章 激励对象
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之“二、激励对象的范围”第一款进行调整的说明
原文: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266人,包括:
调整为: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6,050人,包括:
三、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 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之“二、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第一款及“三、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进行调整的说明
原文:
“二、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087.727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3.2114%。其中首次授予6,470.1820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 万股的2.5691%,约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00%;预留授予1,617.54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0.6423%,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
额的20.000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
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股)
张志萍 董事、总裁 30.0000 0.3709% 0.0119%
张颖 董事、副总裁 12.0000 0.1484% 0.0048%
张洪涛 董事、副总裁 15.0000 0.1855% 0.0060%
杨浩成 董事 15.0000 0.1855% 0.0060%
王晓霞 董事、副总裁 12.0000 0.1484% 0.0048%
王文萍 副总裁 20.0000 0.2473% 0.0079%
徐玮 财务总监 10.0000 0.1236% 0.004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
骨干 7,259 人
预留 1,617.5450 20.0000% 0.6423%
合计 8,087.7270 100.0000% 3.2114%
注:①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②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④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之日前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
董事会将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到在激励对象间进行再次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
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
调整为:
“二、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228.096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草案修订
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2.8700%。其中首次授予5,782.4770
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修 订稿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
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0.5740%,预留
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0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
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总数的比例 比例
(万股)
张志萍 董事、总裁 30.0000 0.4151% 0.0119%
张颖 董事、副总裁 12.0000 0.1660% 0.0048%
张洪涛 董事、副总裁 15.0000 0.2075% 0.0059%
杨浩成 董事 15.0000 0.2075% 0.0059%
王晓霞 董事、副总裁 12.0000 0.1660% 0.0048%
王文萍 副总裁 20.0000 0.2767% 0.0079%
徐玮 财务总监 12.0000 0.1660% 0.004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
骨干 6,043 人
预留 1,445.6193 20.0000% 0.5740%
合计 7,228.0963 100.0000% 2.8700%
注:①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②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④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之日前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
董事会将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到在激励对象间进行再次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
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
四、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 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要求”进行调整的说明
原文: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3年9月30日前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
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
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9%;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注:①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后授予,考核年度为
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6%;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9%;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1%;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调整为: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3年9月30日前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
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
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9%;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注:①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后授予,考核年度为
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6%;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9%;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1%;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五、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 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之“八、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之(二)进行调整的说明
原文:
“(二)预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70.1820万股,按照上述估值
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授予日东方雨虹向激励对象
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东方雨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假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7月1日,据测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对各期
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 限制性股 摊销费用(万元)
限制性股
制性股票 票单位价
票总价值
数量 值(元/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元)
(万股) 股)
注 ①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
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②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
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③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 1,617.5450 万股,预留部分授
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
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
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
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
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调整为:
“(二)预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82.4770万股,按照上述估值
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授予日东方雨虹向激励对象
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东方雨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假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1月1日,据测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对各
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 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 摊销费用(万元)
制性股票 票单位价 票总价值
数量 值(元/ (万元)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股) 股)
注 ①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
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②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
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③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 1,445.6193 万股,预留部分授
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
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
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
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
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