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9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上午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代礼平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
和决策合法、合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情形。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