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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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2023年9月5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于2023年9月8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XING XIUQING先
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在征求其本人意见后,提名
XING XIUQING(邢修青)先生、王京先生、张树江先生、孙晓蔷女士、龙旭东
先生、KEJIAN WANG(王克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
董事会在征求其本人意见后,提名兰佳先生、马哲女士、杨一平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核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兰佳先生、马哲女士、杨一平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将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
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
工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
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
险期限为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
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
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
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
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
街道沙田社区丹梓北路1号鸿合大厦1栋B座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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