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9 证券简称:通行宝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5 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9 号),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347,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5.2580%;无流通
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60,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742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60,043,478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4.752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
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锁定承诺
上述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承诺类别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挂牌上市,根据承诺
相关内容,上海联银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亦不由
上海联银创业投 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州尚颀颀丰股权投资合
资有限公司、 发行的股份。
伙企业(有限合伙)所
台州尚颀颀丰股 2、本承诺人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持 14,347,826 股股份、
权投资合伙企业 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
南通交通产业集团有限
(有限合伙)、南 诺出售股票,本承诺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
公司所持 11,478,261 股
通交通产业集团 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
股份的 锁定期为 2022
有限公司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
年 9 月 9 日至 2023 年 9
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
月 8 日,并将于 2023 年
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东已严格遵守承诺,该
承诺于 2023 年 9 月 8 日
履行完毕。
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股份限售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如本承诺人持有发
行人的股份属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受理日
前六个月内增资扩股的,则自上述增资扩股工商变更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板挂牌上市,根据承诺
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 相关内容,腾讯云计算
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腾讯云计算(北 的,本承诺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所持 9,000,000 股股份、
京)有限责任公 2、本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深圳高灯计算机科技有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限 公 司 所 持 8,000,000
司、深圳高灯计算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股股份的锁定期为 2022
机科技有限公司 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 年 9 月 9 日至 2023 年 9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月 8 日,并将于 2023 年
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 东已严格遵守承诺,该
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 承诺于 2023 年 9 月 8 日
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自 履行完毕。
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届
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
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形,上市公司对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法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
限售股份
限售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占总
类型 总股数(股) (股)
股本比例
上海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217,391 4.2303% 17,217,391
台州尚颀颀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首发前
南通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1,478,261 2.8202% 11,478,261
限售股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9,000,000 2.2113% 9,000,000
深圳高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0 1.9656% 8,000,000
合 计 60,043,478 14.7527% 60,043,478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目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347,000,000 85.2580% 0 60,043,478 286,956,522 70.5053%
首发后限售股 0 0.0000% 0 0 0 0.0000%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407,000,000 100.0000% 0 0 407,000,000 100.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通行宝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
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