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6 证券简称:嘉曼服饰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3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741,73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0.872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1276,股票简称:嘉曼服饰。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总股本 81,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 108,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
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7,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有流通限制或限
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81,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00%。本次上
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股份数量为 11,741,73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
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相关股东共
计 3 名,包括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
津架桥”)、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深圳架桥”)、
重庆麒厚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麒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重庆麒厚”)3 家机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庆麒厚、深圳架桥、天津架桥股份锁定承诺
(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
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2)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① 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
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①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
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
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
付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二)重庆麒厚、深圳架桥、天津架桥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承诺人所持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承诺人于本次首发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本次首发上
市后因发行人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衍生取得的股份数量(不包括承诺人在发行人
本次首发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 100%。
(2)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承
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
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承诺人
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配合发行人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如承诺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承诺,则承诺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 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违反减持意向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① 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承诺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减持。
①承诺人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份股东不存在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总数(股)
(股) 的比例
天津架桥富凯
首次公开发行
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
售股份
合伙)
深圳市架桥富 首次公开发行
业(有限合伙) 售股份
重庆麒厚西海
股权投资管理
首次公开发行
有限公司-重
庆麒厚股权投
售股份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 计 11,741,730.00 11,741,730.00 10.872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占总股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比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本的比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 75.00% - 11,741,730
股份
其中:首发前限 75.00% - 11,741,730
售股
首发后限售股 0 0% - -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 25.00% 11,741,730 -
股份
三、总股本 108,000,000 100.00% - - 108,000,000 100.00%
注:上表本次解除限售前股本结构情况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
限售股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做出的相
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