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目 录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嘉源(2023)-01-657
敬启者:
根据心脉医疗的委托,本所担任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
本次发行出具了嘉源(2023)-01-030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微创心脉
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
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嘉源(2023)-01-029号《北京市嘉源律
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嘉源(2023)-01-202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2023)-01-284号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
律意见书(二)》”)、嘉源(2023)-01-37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微
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
法律意见书(三)》、嘉源(2023)-01-47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微创
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
律意见书(四)》、嘉源(2023)-01-55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微创心
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
意见书(五)》,上述补充法律意见书与《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合称
为“《律师工作报告》及原法律意见书”。其中,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的《补
充法律意见书(二)》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情况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发表
了法律意见。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根据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审核要求,为使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能够
反映发行人在原报告期截止日(即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以
下简称“补充核查期间”)的法律事项变化情况,本所律师针对需要律师补充核
查、说明的法律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基于上述补充核查,本所出具《北京市嘉
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非另有明确说明,与
其在《律师工作报告》及原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本所在《律师工作报告》
及原法律意见书中所作的各项声明,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 年 5 月 23 日,发行人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
拟从不超过 254,683.93 万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 180,922.87 万元(含本数),
其中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调减 43,358.67 万元,外周血管介入及肿
瘤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调减 30,402.39 万元。
“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和“外周血管介入及肿瘤介入医疗器械研
究开发项目”中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均不涉及肿瘤介入相关产品,公司后续将使用
自有资金投入肿瘤介入产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认为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发
行的批准和授权情况与《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的信息一致,本次发行已获得的
批准和授权仍在有效期内。本次发行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本次发行注册
的批复。
二、 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
形,发行人主体资格未发生变化,具备申请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关于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质性条件的规定。
四、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
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情况未发生
变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 71,978,147 股,均
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
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
等独立性方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发行人的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系统,具有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直
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 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微创医疗的已发行总股数增加、一致行动人微创投资的
经营范围发生变化。除此之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无其
他变化,具体如下: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根据微创医疗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的公告信息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截至
名称 MicroPort Scientific Corporation
公司编号 F0017637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注册地址
Cayman Islands
执行董事 常兆华
注册股本 5,000,000,000 股普通股
已发行总股数 1,833,565,829 股普通股
成立日期 2006 年 7 月 14 日
主营业务覆盖骨科、心血管介入、心律管理、主动脉及外周
主营业务 血管介入、神经介入、心脏瓣膜等多个医疗器械领域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根据上海市市监局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向微创投资核发的《营业执照》,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微创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63778565Y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 289 号张江大厦 21 层
住所
B08 室
法定代表人 常兆华
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13 年 4 月 9 日至 2043 年 4 月 8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一)
经营范围
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所投资企
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
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
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所
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
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
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
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
应的技术服务;(四)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关联公
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五)承接母公司和关联公司以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
务);物业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
询;餐饮管理;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
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 前十大股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其
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号 (%)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号 (%)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募证券投资基金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医改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1,399,464 57.52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心脉及微创医疗,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续,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或其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七、 发行人的业务
(一)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
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影
响其持续经营的重大法律障碍。
(二) 发行人的业务资质及经营许可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经营许可情况如下:
企业
证书编号 生产地址 生产范围 发证机关 有限期限
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
幢第 1 层 A 区, 分类编码区】:
第 2 层 B 区和 C 无【新《分类目
沪药监械 区,第 3 层及第 录》分类编码
心脉 生产许 4 层;上海市浦 区】:Ⅲ类 03-13 上海市药品
医疗 20142076 东新区康新公路 神经和心血管手 监督管理局 14
号 3399 弄 1 号(增) 术器械-心血管
芙蓉花路 388 号 介入器械#Ⅲ类
层、4 号楼二层 入物#
和三层
企业
证书编号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发证机关 有限期限
名称
分类编码区】:
沪浦药监 上海市浦东新区
***【新《分类目 2023.1.31
心脉 械经营许 康新公路 3399 上海市浦东 -2028.1.3
录》分类编码
医疗 20180012 弄 25 号 9 层 新区市监局 0
区】:三类:03
号 901B 区
神经和心血管手
术器械;***
(1) 国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序 产品名 注册证编 注册人
有效期至 生产地址
号 称 号 名称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 产品名 注册证编 注册人
有效期至 生产地址
号 称 号 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分叉型
第 2 层 B 区和 C 区,第
大动脉 国械注准
心脉医 3 层及第 4 层;上海市
疗 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架及输 931
弄 1 号(增)芙蓉花路 388
送系统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第 2 层 B 区和 C 区,第
国械注准 3 层及第 4 层;上海市
术中支 心脉医
架系统 疗 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弄 1 号(增)芙蓉花路 388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分叉型 第 2 层 B 区和 C 区,第
国械注准 3 层及第 4 层;上海市
覆膜支 心脉医
架及输 疗 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送系统 弄 1 号(增)芙蓉花路 388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第 2 层 B 区和 C 区,第
外周血 国械注准
心脉医 3 层及第 4 层;上海市
疗 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系统 932
弄 1 号(增)芙蓉花路 388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国械注准 128 号 4 幢第 1 层 A 区,
球囊扩 心脉医
张导管 疗
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 产品名 注册证编 注册人
有效期至 生产地址
号 称 号 名称
弄 1 号(增)芙蓉花路 388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直管型 第 2 层 B 区和 C 区,第
国械注准 3 层及第 4 层;上海市
覆膜支 2024.11.1 心脉医
架及输 1 疗 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送系统 弄 1 号(增)芙蓉花路 388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分支型
第 2 层 B 区和 C 区,第
主动脉 国械注准
心脉医 3 层及第 4 层;上海市
疗 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架及输 241
弄 1 号(增)芙蓉花路 388
送系统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第 2 层 B 区和 C 区,第
外周球 国械注准
心脉医 3 层及第 4 层;上海市
疗 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导管 290
弄 1 号(增)芙蓉花路 388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腹主动
第 2 层 B 区和 C 区,第
脉覆膜 国械注准
心脉医 3 层及第 4 层;上海市
疗 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输送系 182
弄 1 号(增)芙蓉花路 388
统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药物球 国械注准 心脉医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囊扩张 20203130 疗 128 号 4 幢第 1 层 A 区,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 产品名 注册证编 注册人
有效期至 生产地址
号 称 号 名称
导管 445 第 2 层 B 区和 C 区,第
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弄 1 号(增)芙蓉花路 388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直管型
第 2 层 B 区和 C 区,第
胸主动 国械注准
心脉医 3 层及第 4 层;上海市
疗 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支架系 009
弄 1 号(增)芙蓉花路 388
统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外周高 第 2 层 B 区和 C 区,第
国械注准 3 层及第 4 层;上海市
压球囊 心脉医
扩张导 疗 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管 弄 1 号(增)芙蓉花路 388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第 2 层 B 区和 C 区,第
分支型 国械注准
架系统 059
弄 1 号(增)芙蓉花路 388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2) 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序 注册证
产品名称 有效期 注册人名称 代理人名称
号 编号
支持导管 国械注 2020.10.26 中文名称:亘通医
speX 进 -2025.10.2 疗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 注册证
产品名称 有效期 注册人名称 代理人名称
号 编号
Support 2020303 5 英文名称:ReFlow
Catheter 0455 Medical, Inc.
(3) CE 证书
序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认证机构 制造商 有效期
号
PTA Balloon
G1 086917 德国 心脉医 2021.4.27-202
Catheter
M.2021.106. 心脉医 2021.5.12-202
Sterile, Hercules UDEM
Balloon Inflation
Catheter – Class 心脉医
M.2021.106. 2021.5.12-202
III UDEM
Sterile, Paclitaxel 心脉医 2020.12.9-
M.2020.106.
UDEM
Coated, 14076 疗 2024.5.27
ReewarmTM PTX
心脉医 2020.12.9-
Balloon PTA M.2020.106.
UDEM
Catheter – Class 14076-1 疗 2024.5.27
III
M.2020.106. 心脉医 2020.3.27-202
HerculesTM Sterile UDEM
Thoracic
Stent-Graft 心脉医
M.2020.106. 2020.3.27-202
System – Class III UDEM
M.2019.106. 心脉医 2019.9.12-202
Sterile Abdominal UDEM
Aortic Stent-Graft
Delivery System 心脉医
M.2019.106. 2019.9.12-202
– Class III UDEM
(4) 哥伦比亚产品注册证
序
证书号 产品名称 认证持有人 有效期
号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
证书号 产品名称 认证持有人 有效期
号
SYSTEM-SISTEMA DE
COLOCACI?N E
INJERTO DE STENT
DE TIPO TUBO RECTO
MINOSTM
INVIMA 2022.8.8-
ABDOMINAL AORTIC
STENT- GRAFT AND 2032.8.8
DELIVERY SYSTEM
COLMEDIKS
HERCULES BALLON
INVIMA S.A.S con 2017.12.6-
AND STENT SYSTEM
SISTEMA DE STENT Y 2027.12.6
BALON HERCULES
NTIOQUIA
INVIMA
Hercules Balloon 2023.6.29-
Inflation Catheter
序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发证机关 有效期至
号
沪药监械出 分叉型覆膜支架 上海市药品
沪药监械出 外周球囊扩张导 上海市药品
沪药监械出 分支型术中支架 上海市药品
沪药监械出 直管型胸主动脉 上海市药品
沪药监械出 直管型覆膜支架 上海市药品
分支型主动脉覆
沪药监械出 上海市药品
统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发证机关 有效期至
号
沪药监械出 分叉型覆膜支架 上海市药品
沪药监械出 上海市药品
沪药监械出 上海市药品
沪药监械出 腹主动脉覆膜支 上海市药品
沪药监械出 药物球囊扩张导 上海市药品
心脉医疗 2023.7.29
序 认证机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制造商 有效期
号 构
EN ISO13485: Q5 086917 德国
MDSAP 认证 QS6 086917 德国
证书 0014 Rev. 01 T?V
序 发证 企业 有效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号 机关 名称 期
海关注册编码:
海关进出口货物
检验检疫备案号: 海关 医疗
执
对外贸易经营者 心脉
备案登记表 医疗
注:2022 年 12 月 3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已办理续期,续期后的证书编号为沪药监械出 20230238 号,有效期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根据决定,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三) 发行人境外业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在美国设有子公司美国心脉、MicroPort Endovastec MedTech LLC、
Meridian Properties California LLC,荷兰设有子公司荷兰心脉。上述子公
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十、发行人的重大股权投资及分
支机构”之“(二)境外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美国心脉、
MicroPort Endovastec MedTech LLC、Meridian Properties California LLC未
开展任何业务,在美国暂无需取得特定许可。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荷兰心脉未开展任何业务,在荷兰暂无需取得特定许可。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超过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
内业务所必须的资质和许可,经营方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之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更,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突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重大法律障碍。
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关联方
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
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相关方填写的《调查
问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
方包括: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心脉医疗 0.63%的股份,系直接控股股东香港心
脉的一致行动人
通过直接持有维尔京心脉 100%股权和微创投资 100%股
股东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除香港心脉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持有发行
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通过微创医疗间接持有心脉
Otsuka Medical Devices Co., Ltd.
医疗 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过微创医疗间接持有心脉
Otsuka Holdings Co., Ltd.
医疗 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过微创医疗间接持有心脉
We’Tron Capital Limited
医疗 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过微创医疗间接持有心脉
尽善尽美科学基金会有限公司
医疗 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过微创医疗间接持有心脉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医疗 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过微创医疗间接持有心脉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医疗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注: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国
有独资企业,通过间接控制的上海张江健康产品控股有限公司和 Shanghai ZJ Hi-tech
Investment Corporation 持有微创医疗的权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Lombard Medical
Technologies GmbH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香港心脉未控制其他企业;
除持有香港心脉 100%股权外,间接控股股东维尔京心脉未持有其他企业
的股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间接控股股东微创医疗控制的除维尔京
心脉及其附属企业以外的主要境内外企业情况如下: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上海微创微联微通健康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微创莫低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上海微创惟美医疗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苏州微创康复医疗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通过全资子公司 Milford
上海微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Haven Global Limited 间接持
股 58.82%,通过全资子公司
Shanghai MicroPort Limited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间接持股 19.02%
MicroPort CardioFlow Medtech
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M?CROPORT MED?KAL ?R?NLER
L?M?TED ??RKET?
MicroPort Healthcar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MicroPort Cardiac Rhythm Management
Limited
MicroPort Scientific (Pakistan) Private
Limited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苏州工业园区微创康瑞苏悦康复医疗中心
有限公司
MicroPort Cardiac Rhythm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MicroPort CardioFlow International Corp.
Limited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MicroPort Orthopedics Global Supply Center
Limited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MICROPORT NEUROTECH BRASIL
LTDA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有权益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发行人关联方。
此外,与前述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发
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亦构成发行
人的关联自然人。该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该等关联自然人(独
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重要企业构成发行人的关联
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 关联自然人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关联方前述章节已披露的公司,未免重复,本小节将不再披露,以下同理。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行委员会主席,微创投资首席营销官
公司监事会主席,微创医疗大中华执行委员会委
CHENGYUN
YUE
监事
LANTAO GUO
(郭澜涛)
微创医疗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维尔京心脉董事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Chou(周嘉鸿)
微创医疗首席财务官、大中华执行委员会联席主
席、洲际心律管理执行委员会委员
QIYI LUO(罗七 微创医疗首席技术官、大中华执行委员会委员、
一) 洲际心律管理执行委员会委员
微创医疗产品注册兼集团物业执行副总裁、大中
华执行委员会委员
微创医疗大中华执行委员会委员,微创投资智能
制造及全球供应链执行副总裁
微创医疗首席国际业务官、洲际骨科执行委员会
主席、洲际心律管理委员会主席
Beno?t
Clinchamps
Jean Marc
D'Hondt
(2)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重要企业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张俊杰持股 50%,担任
执行董事
张俊杰持股 50%,担任
执行董事
张俊杰持有财产份额
天津合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伙人
海南合立兴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张俊杰担任执行事务
伙) 合伙人
张俊杰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
张俊杰持股 100%,担
任董事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张俊杰持股 100%,担
任董事
张俊杰持股 99%,担任
董事
张俊杰持有 42.5%的
海南三亚合立启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业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曲列锋担任执行董事、
经理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上海联新行恒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天津滨海国科联新谊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ALLIANCE ONE INVESTMENT
SINGAPORE PTE. LTD.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上海联治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伙)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持有财产份额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曲列锋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上海澄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袁振宇担任执行事务
伙) 合伙人
微创医疗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该等关
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也构成发行人报告
期内的关联企业。
序号 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注销)
曾任公司财务总监(至 2021 年 10 月)、曾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至 2022 年 4 月)
WANG KU-TE(王固 曾任微创医疗首席运营官、洲际骨科执行委员会
德) 主席、大中华执行委员会委员(至 2023 年 1 月)
曾任微创医疗大中华执行委员会委员(至 2022 年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曾任微创医疗洲际骨科执行委员会联席主席(至
上海元菁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
上海畅德睿信企业咨 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苗铮华担任执行事务合
询中心(有限合伙) 伙人
上海畅德盈信企业咨 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苗铮华担任执行事务合
询中心(有限合伙) 伙人
上海伊泓志懋投资管 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苗铮华担任执行事务合
理中心(有限合伙) 伙人(至 2022 年 12 月)
上海康悦嘉鸿企业管 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苗铮华担任执行事务合
理中心(有限合伙) 伙人委派代表(至 2022 年 9 月)
上海齐霈企业管理咨
询服务中心
庆鱼投资(广州)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微空商务咨询服
务中心(已注销)
上海领贝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勋挚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上海领珂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良弘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铧
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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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公司
山东冠龙医疗用品有
限公司
苏州合利创业投资中
张俊杰报告期内持有 49.5%的份额,并实际控制
(至 2023 年 3 月)
销)
天津华清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绪邺企业管理有 曲列锋报告期内曾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至 2021
限公司 年 10 月)
上海联佑投资有限公 曲列锋报告期前 12 个月内曾担任执行董事(至
司 2019 年 11 月)
百倍医疗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菲澳兹工程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
国民油井华高(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微创手术器材(上海) 报告期内微创医疗曾经控制的企业(至 2023 年 1
有限公司(已注销) 月)
江苏冠通医疗器械销 报告期内微创医疗曾经控制的企业(至 2023 年 6
售有限公司(已注销) 月)
雪羊飞燕(上海)医疗 报告期内微创医疗曾经控制的企业(至 2023 年 2
科技有限公司 月)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
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
配偶的父母)也构成发行人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自然人。
上述关联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该
等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也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企业。
除上述外,浙江脉通智造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微创医疗全资子公司微
创投资持股 43.53%的联营企业,其他发行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
其控制的企业的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亦属于发行人
关联方。
(二) 发行人的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提供的
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
交易情况如下:
(1)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关 关联交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关联方
系 易内容 1-6 月 度 度 度
购买原
材料及 3,739.30 注1 注4
最终控
商品 3,190.17
微创医疗 制方的
子公司及 子公司 购买固
联营企业 及联营 定资产
公司
接受劳 注2
务
Lombard 联营公
购买原 注3
Medical 司的子 24.47 5.70 13.59 不适用
材料
Limited 公司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关联关 关联交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关联方
系 易内容 1-6 月 度 度 度
合计 — 3,715.57 4,659.57 3,035.71 1,913.13
注 1:2021 年,公司销售部门向关联方苏州悦肤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其
生产的护肤品用于业务招待,发生交易金额 20.33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未能
及时识别出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进行了补充统计,因
此上述金额相较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金额增加 20.33 万元。
注 2:2021 年,因公司员工在关联方嘉兴微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场地参加相
关业务培训发生住宿费用,产生交易金额 0.12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未能及时
识别出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进行了补充统计,因此上
述金额相较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金额增加 0.12 万元。
注 3:2022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对 OMD 公司投资,对其持股 27.63%,构成
联营企业,其全资持有下属两家子公司 Lombard Medical Limited 和 Lombard
Medical Technologies GmbH。该等主体自成为公司联营企业前 12 个月内(即
注 4:2021 年 9 月,上海微创签署协议从原股东受让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司
药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企业,自接受本公司控股股东间
接控制起前 12 个月内(即自 2020 年 11 月起)视同本公司关联方,对关联交
易数据追溯确认,因此相较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增加 1.3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微创医疗下属子公司及联营公司采购原材料、固
定资产和接受服务等,公司在综合考虑原材料质量、供应商快速响
应能力和采购效率的基础上,为多样化采购渠道、提高对供应商的
议价能力,同时向包括上述关联方在内的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公司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化原则
定价,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公司具备独立的产供销体系,不存在对
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2)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内容 1-6 月 度 度 度
Lombard 联营公司 1,810.95
出售商品 2,469.73 3,306.00 注 不适用
Medical 的子公司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关联交易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内容 1-6 月 度 度 度
Limited
注
微创医 最终控制
疗子公 方的子公
出售商品 127.93 - - -
司及联 司及联营
营企业 公司
合计 — 2,597.66 3,306.00 1,810.95 不适用
注:2022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对 OMD 公司投资,对其持股 27.63%,构成联
营企业,其全资持有下属两家子公司 Lombard Medical Limited 和 Lombard
Medical Technologies GmbH。该等主体自成为公司联营企业前 12 个月内(即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关键管理人
员报酬
注:2023 年 1-6 月及 2022 年度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中不包括公司实际股权激励
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
(4) 关联租赁
美国心脉作为承租方,向关联方微创医疗下属子公司 MicroPort
Aston Properties LLC 租赁房屋,2023 年 1-6 月发生的简化处理的短
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金额为 14.90 万元。
(1) 向上海蓝脉增资
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蓝脉实施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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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蓝脉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上海蓝脉以投前估值 6,500 万元实施增资
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澄皓管理对其增资 3,500 万元,全部计入注
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上海蓝脉 65%的股权,澄皓
管理持有上海蓝脉 35%的股权,上海蓝脉注册资本由 6,500 万元增加
至 1 亿元,发行人仍保持对上海蓝脉的控制权。截至 2021 年末,澄
皓管理对上海蓝脉的增资已完成。
因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袁振宇为上述澄皓管理的普通合伙人,且发
行人及上海蓝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后续将
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上海蓝脉本次的增资扩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 向关联方借入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出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MicroPort Scientific 2022 年 10 月 24 2023 年 04 月 24
America Inc. 日 日
Scientific America Inc.拆入资金 209.61 万元(即借款本金为 30 万美
元),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到期,公司已偿还该笔借款的本金及利
息合计 212.00 万元(即借款本金 30 万美元、到期日利息 0.3 万美元)。
(三)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
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情况
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关联方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项目 关联方
Lombard
应收账款 Medical 2,144.10 800.83 118.39 不适用
Limited
微创医疗子公
应收账款 128.03 - - -
司及联营企业
微创医疗子公
预付账款 0.24 3.15 107.58 22.83
司及联营企业
微创医疗子公
其他应收款 137.74 - - -
司及联营企业
其他非流动 微创医疗子公
- - 19.24 16.99
资产 司及联营企业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Lombard
应付账款 Medical 7.79 - - 不适用
Limited
微创医疗子公 注1 注2
应付账款 1,775.20 1,128.51 635.93 464.71
司及联营企业
微创医疗子公
其他应付款 184.44 454.75 39.01 15.76
司及联营企业
注 1:2021 年,公司销售部门向关联方苏州悦肤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其生产的
护肤品用于业务招待,发生交易金额 20.33 万元,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22.97 万元;2021
年,因公司员工在关联方嘉兴微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场地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发生住
宿费用,产生交易金额 0.12 万元,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0.07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未
能及时识别出该两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进行了补充统计,因此
上述金额相较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金额增加 23.04 万元。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注 2:2021 年 9 月,上海微创签署协议从原股东受让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司 45%的
股权,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并于 2021 年 11 月完成交割,故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
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企业,自接受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起前 12 个月
内(即自 2020 年 11 月起)视同本公司关联方,对关联交易数据追溯确认,因此关
联往来余额中 2020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增加 1.11 万元。
(四)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公允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公告文件,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项下的关联交易履行
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在其《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内部制度中规定的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未发生变化。
(五) 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控股股
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律师工作报告》披露的同业竞争情况的分析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均未发生变化。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易没有显失公允,不存在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况。
序合法、有效,发行人已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响的同业竞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
了明确的承诺。
争的承诺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隐瞒。
九、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主要财产的变化情况如下:
(一) 分支机构及对外股权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对外股权投资及分支机构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
“十、发行人的重大股权投资及分支机构”的相关内容。
(二) 发行人的物业权益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
《律师工作报告》披露的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未发生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
《律师工作报告》披露的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的情况
未发生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
《律师工作报告》披露的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未发生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
子公司在中国境内租赁使用的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物业中 1 处租赁合同
续期、1 处租赁合同到期后退租、1 处新增租赁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 租赁合同续期的物业
租赁
序 承租 所有权 租赁房屋位 租赁期 房屋产权证
出租方 面积
号 方 人 置 限 书编号
(㎡)
上海国 上海国
上海市浦东
际医学 际医学
新区康新公 2023.05 沪房地浦字
心脉 园区医 园区医 1,392.
医疗 学产业 学产业 58
发展有 发展有
房屋
限公司 限公司
(2) 租赁合同到期后退租的物业
租赁
序 承租 所有权 租赁房屋位 租赁期 房屋产权证
出租方 面积
号 方 人 置 限 书编号
(㎡)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上海国 上海市浦东
上海晟
际医学 新区康新公
唐创业 2023.01 沪房地浦字
心脉 园区医 路 3399 弄
医疗 学产业 25 号楼 6 层
管理有 3.08.19 208241 号
发展有 608、609 室
限公司
限公司 房屋
(3) 新增租赁使用的物业
租赁
序 承租 所有权 租赁房屋位 租赁期 房屋产权证
出租方 面积
号 方 人 置 限 书编号
(㎡)
上海爱 上海爱
上海市徐汇 沪(2022)
美高企 美高企 2023.06
心脉 区淮海中路 徐字不动产
医疗 1325 号 1 幢 权第 002878
有限公 有限公 8.06.15
司 司
除上述情形外,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中国境内租赁使用的用于生产经营
的主要物业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 发行人拥有的知识产权
(1) 境内注册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
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新增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专用权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商品类别 有效期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专用权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商品类别 有效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
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中国境内续期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专用权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商品类别 有效期
除上述境内注册商标新增及续期外,《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披露的境内注册商标情况未发生其他变化,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合计拥有 63 项境内注册商标。
(2) 境外注册商标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
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中国境外新增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商品
序号 专用权人 商标名称 国家/地区 注册号 有效期
类别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
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中国境外到期后续期的注册商标情况
如下:
国家/ 商品
序号 专用权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有效期
地区 类别
哥伦比 2013.07.26-
亚 2033.07.26
UK0091 2013.02.27-
UK0091 2013.02.27-
除上述境外注册商标新增及续期外,《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披露的境外注册商标情况未发生其他变化,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合计拥有 61 项境外注册商标。
(1) 境内授权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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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
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新增的授权专利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名称 专利号
号 权人 类别 期 期
心脉 实用 20222198
医疗 新型 99796
心脉 实用 夹层破口封堵 20222205
医疗 新型 器械 60701
上海 实用 20232011
鸿脉 新型 6969X
上海 实用 20222229
鸿脉 新型 19403
上海 实用 20232004
鸿脉 新型 46144
上海 实用 锁紧装置及介 20222278
蓝脉 新型 入系统 20945
上海 实用 20222286
蓝脉 新型 57461
上海 实用 20222341
蓝脉 新型 6841X
上海 实用 20222283
蓝脉 新型 92418
一种显影元件
上海 的设置方法及 20201052
蓝脉 介入式医疗器 54404
械
血管支架输送
上海 实用 20222215
蓝脉 新型 49841
统
上海 实用 20222198
蓝脉 新型 77388
上海 实用 医疗装置及其 20222186
蓝脉 新型 锁紧器 39289
上海 实用 20222244
蓝脉 新型 30942
上海 实用 20212244
蓝脉 新型 41181
上海 实用 20222191
拓脉 新型 8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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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
期间,在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之间发生转让的中国境内授权专利情
况如下:
受让方/
序 转让 专利 专利申 授权公告
专利权 名称 专利号
号 方 类别 请日期 日期
人
一种血管模
型及使用该
心脉 上海蓝 2009100 2009.04. 2014.04.1
医疗 脉 487562 02 6
血液循环模
拟装置
除上述境内授权专利新增及发生转让外,《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
法律意见书(二)》披露的境内授权专利情况未发生其他变化,截至
专利。
(2) 境外授权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
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中国境外新增的授权专利情况如下3:
国家
序 专利 申请 专利 专利 申请 专利权期
专利名称 /地
号 权人 号 号 类别 日 限
区
心脉 一種醫用裝 中国 111130 I7981 2022. 2022.08.16-
医疗 置 台湾 806 47 08.16 2042.08.15
上海 血栓清除裝 中国 11014 I7848 2021. 2021.11.23-
蓝脉 置 台湾 3556 09 11.23 2041.11.22
DELIVERY
SYSTEM
上海 19902 39037 2019. 2019.11.05-
蓝脉 238.5 45 11.05 2039.11.05
MEDICAL
IMPLANT
MECHANIC
AL
上海 18824 36468 2018. 2018.06.08-
拓脉 650.8 06 06.08 2038.06.08
REMOVAL
DEVICE
下述欧洲专利系欧洲专利局授权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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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序 专利 申请 专利 专利 申请 专利权期
专利名称 /地
号 权人 号 号 类别 日 限
区
DELIVERY
SYSTEM 60201
上海 19902 2019. 2019.11.05-
拓脉 238.5 11.05 2039.11.05
MEDICAL 00-0
IMPLANT
MECHANIC
AL 60201
上海 18824 2018. 2018.06.08-
蓝脉 650.8 06.08 2038.06.08
REMOVAL 57-5
DEVICE
DELIVERY
SYSTEM
上海 19902 39037 2019. 2019.11.05-
蓝脉 238.5 45 11.05 2039.11.05
MEDICAL
IMPLANT
除上述新增境外授权专利外,《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披露的境外授权专利情况未发生其他变化,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合计拥有 98 项境外授权专利。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律师工作
报告》披露的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未发生变化。
(四) 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备、运输设备等。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发行人上述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均为发行人在从事经营活动期间购买而取得,前述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取
得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主要财产的取得方式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
内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主要财产系通过购买、租赁、申请注册等方式合法取
得。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已依法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
(六) 主要财产的产权状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主要财产权属清晰,
不存在产权纠纷。
(七) 主要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受限制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主要财产权属清晰,不存在
担保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主要在建工程的情况未发生变化。该等土地使用
权和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争议,不存在抵押、查封、冻
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同合法有效。
及域名,该等境内注册商标、专利、域名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
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以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用于抵
押或质押担保的情形。
权属清晰,不存在担保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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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发行人的重大股权投资及分支机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合计拥有 3 家境内子公司、4 家境外子公司、1 家境外
直接参股公司、2 家境内分支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境内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3 家境内子公司,即上海蓝脉、上海鸿脉、
上海拓脉,自《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上海鸿脉的注册资本、出资情况及企业类型发生变化。除此之外,《律师
工作报告》披露的上述 3 家境内子公司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鸿脉现持有浦东新区市监局于 2023 年 5 月 14 日核
发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登记事项记载如下:
名称 上海鸿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B7FP3U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弄 1 号 101 室
法定代表人 朱清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4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不约定期限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
经营范围
术服务(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
外),医疗器械的研发,商务信息咨询,第一类医疗器械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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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直接持有上海鸿脉 65%股权;上海奚盈企业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上海鸿脉 35%股权。
(二) 境外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4 家境外子公司,即美国心脉、荷兰心脉、
MicroPort Endovastec MedTech LLC、Meridian Properties California LLC,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披露的上述 4 家境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未发生
变化。
(三) 参股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1 家境外直接参股公司,即 OMD 公司,
《律师工作报告》披露的 OMD 公司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四) 分支机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2 家境内分支机构,即北京分公司、深圳
分公司,《律师工作报告》披露的上述 2 家境内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未发
生变化。
(五) 报告期内注销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披露的
江西心脉外,报告期内未新增其他注销子公司的情况。
(六) 股权质押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合法持有上述境内子公司、境外子公司的股权
/权益,不存在质押、冻结及设定其他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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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中国法律法规或其公司
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子公司的股权/权益,不存在质押、冻结及设定其他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 重大合同
发行人依据重要性原则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截至
律师对该等重大合同中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合同进行了审慎审阅,主要包
括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
其境内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具体如下:
实际
序 合同内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履行
号 容
情况
北京迈得诺医疗 产品经 经销协议及 正在
技术有限公司 销 补充协议 履行
上海建发致新医
产品经 2023.01.01-2023.12.31 正在
销 履行
有限公司
青岛大翔医疗设 产品经 经销协议及 正在
备有限公司 销 补充协议 履行
上海科溱医疗科 产品经 经销协议及 正在
技有限公司 销 补充协议 履行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实际
序 合同内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履行
号 容
情况
限公司 销 补充协议 履行
苏州迈得诺致医 产品经 2023.01.01-2023.12.31 正在
疗技术有限公司 销 履行
Lombard Medical 产品经 Distribution 正在
(可自动续期,合同期
Limited 销 Agreement 履行
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大悟嘉盛医疗器 产品经 经销协议及 正在
械营销中心 销 补充协议 履行
济南诺森经贸有 产品经 经销协议及 正在
限公司 销 补充协议 履行
国药集团上海医 产品经 2022.11.01-2023.12.31 正在
疗器械有限公司 销 (可自动续期一年) 履行
上海展翔医疗器
产品经 2023.01.01-2023.12.31 正在
销 (可自动续期一年) 履行
(有限合伙)
深圳嘉事康元医 产品经 2022.12.01-2023.12.31 正在
疗器械有限公司 销 (可自动续期一年) 履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合同具体如下:
合同内
序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实际履行
容
号 情况
浙江脉通智造科 2022.06.30-2023.0
采购原 6.29
材料
司 (可自动续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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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
序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实际履行
容
号 情况
年)
采购原
普霖医疗科技(广 2022.08.19-2025.0
州)有限公司 8.18
工服务
Johnson Matthey 采购原 2022.11.26-2027.1
Pacific Limited 材料 1.25
MASTER
PURCHA
采购原 2022.03.03-2024.0
材料 8.30
AGREEM
ENT
订单制,未签署框
Lombard Medical 采购原
Limited 材料
单为准
上海亚尔精密零 加工服 2023.04.12-2026.0
件制造有限公司 务 4.11
计划开工日期:
上海第一海洋地 工程施 工程施工 2022.09.01
质工程有限公司 工 合同 计划竣工日期:
注
东易中美科技(北 采购原 2022.03.19-2025.0
京)有限公司 材料 3.18
注: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该项合同虽然已到期但项目仍在正常履行中。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
境内子公司不存在新增签署或履行完毕的重要合作研发合同。
(二) 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不存
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
大侵权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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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关担保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
行人与合并报表之外的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情况。
(四) 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期
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用途是押金及保证金、应收动物实验款、
暂借款。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其他应收款均因正常的经营活动发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期
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主要用途是应付长期资产采购款、应付项目合
作费。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其他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经营活动发生。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法规的重大合同的内容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存在纠纷或重大法律障
碍。
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权债务关系及互相提供担保的情况。
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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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与收购兼并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合并、分立、减少
注册资本等行为。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及出
售。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拟进行资产置换、
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的计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
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除上述情形外,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其他修改,《公司章程》的
内容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
度的议案》,同意修订发行人现行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4 次董事会会议、4 次监事会会议。
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当时适
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及其签署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
发生变化。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 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补充核查期间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未发生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补充核查期间执行的主要税种、
税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未发生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补充核查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符
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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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政补贴
根据《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享受的金额在 50 万
元以上的重大财政补贴情况如下:
金额
年度 公司名称 项目 依据
(万元)
浦东新区财政扶持资格通
浦东新区财政扶
心脉医疗 知书(浦财扶张[2022]第 1,499
持资金
适用于累及左锁
骨下动脉夹层的 科技计划项目合同(项目
医疗器械临床研 编号:23S31906200)
究
适用于门静脉高
压及其并发症的 科技计划项目合同(项目
上海拓脉 64
医疗器械临床研 编号:23S31906300)
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补充核查期间享受的上述重大财政补贴已经取得
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该等补贴事项真实、有效。
(四) 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及相关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查询国家税
务总局、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补充核
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不存在因违反税
收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律法规的要求,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重大财政补贴政策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 环境保护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
发行人新增取得一项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登记回执 发证/登记机关 有效期至
心脉医疗 排污许可证 2028.06.26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执法支队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及 2023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行政管理情况的说明》,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的规定,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接到涉及发行人的环境污染投诉,未有
因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而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发行人
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等网站的公开披露信息,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从事的业务活动
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
境保护的中国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 安全生产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
《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
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发行人及其境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内子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
用中国等网站的公开披露信息,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
合有关安全生产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
生产的中国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
《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
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行
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地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的公开披露信息,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
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的的中国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
中国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中国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的中国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57,116.8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不含募集资金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0,144.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主要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原因为:(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工,剩余资金仍将按计划投
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降低了项目成本。
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发
行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更新如
下:
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人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及
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金使用金额(万 金使用金额(万
(万元)
元) 元)
全球总部及创新与
产业化基地项目
外周血管介入及肿
究开发项目
合计 261,673.73 254,683.93 180,922.87
项目“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和“外周血管介入及肿瘤介入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中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均不涉及肿瘤介入相关产品,
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肿瘤介入产品。
除上述事项外,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
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
的运用未发生其他变化,与《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的信息一致。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与
《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的信息一致。
二十、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等网站的公开
披露信息(受限于中国境内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相
关信息查询系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
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
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
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裁判文书网、信
用中国等网站的公开披露信息(受限于中国境内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诉讼、
仲裁、行政处罚相关信息查询系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现任董事长彭博及总经理朱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
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二十一、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法律问题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发行人不存在未披露但对本次发行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法律问题。
二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规规定的实质条件。
本次发行注册的批复。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特此致书!
心脉医疗·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此页无正文,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之
签署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颜 羽
经 办 律 师 :傅扬远
李 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