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德
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德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及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
负责科德数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
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科德数控签订保荐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科德数控业务情况,对科德
数控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3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在持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规情形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2023 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在持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背承诺等事项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科德数控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科德数控依照相关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
行为规范等 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科德数控的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保荐人对科德数控2023年上半
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
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
大遗漏
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保荐人对科德数控2023年上半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项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履行承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易所报告的情况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3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未发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生前述情况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
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
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
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
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行业格局逐渐加剧的风险
高档数控机床作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的战略性产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以支持、推动我国高档数控机床与
基础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军事现代化
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对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需求日益迫切,国家的产业政策持续加
码。若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减弱,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迭代升级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产品持续向航空航天、汽车、机械、模具等更多领域开拓,
不同领域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有差异,如果公司不能迅速适应不同领域的工艺差异
化需求,迅速开展技术迭代升级,丰富五轴联动数控机床品种、提供满足不同领
域加工需求的差异化五轴联动数控机床产品,向用户提供最佳的加工方案,将面
临产品无法适应市场新增需求,导致收入增长放缓等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用户以航空航天产业为主,其对高端数控机床产品的加
工精度、加工效率等方面的定制化要求较高,毛利率也相对较高。随着公司市场
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公司的产品正在向精密模具、汽车、清洁能源、工程机械等
诸多领域拓展。由于不同行业、不同用户使用的高端数控机床在定制化配置方面
有所差异,相关产品的毛利率也会有所不同,下游客户结构的变化可能使公司的
整体毛利率有所波动。而且,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对手也在着手投入
或加大五轴联动数控机床的研发与生产。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政策调整或
者公司未能持续保持产品领先,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公司
毛利率也存在下降的风险。
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规模
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加,如果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公
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加工航空发动机、导弹发动机的军工企业,以及精密
模具、汽车、清洁能源、国产商用飞机、工程机械等领域的民用制造业企业。下
游客户所在行业的发展大多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关度较高,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及
其周期性波动会对下游产业的结构升级,以及终端客户的经营情况、资金周转速
度及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对高档数控机床的需求。
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速持续下滑,下游行业长时间不景气,则可能超出公司
通过客户结构调整、内部挖潜等方式应对的能力范畴,进而一段时间内会对公司
的经营情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营业收入 201,071,248.42 140,832,831.56 4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593,461.78 27,436,968.83 73.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276,063.87 4,151,538.05 70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79,010,014.31 839,956,366.41 28.46
总资产 1,433,329,134.57 1,126,551,649.40 27.23
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08 0.3024 68.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08 0.3024 68.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增加 1.19 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1 3.32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增加 1.14 个百分
均净资产收益率(%) 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增加 3.21 个百分
(%) 点
求旺盛,公司订单显著增长所致。
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内销售收入的增长带动销售回款的增长所致。
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102.23%,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实现净利润增加
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七、研发总体情况及研发进展
(一)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拥有专利264项,包括发明专利
商标59项,作品著作权3项。申请中专利218项,其中发明专利215项,实用新型
专利3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19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
新增申请中专利6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3 12 215 112
实用新型专利 3 7 3 146
外观设计专利 0 0 0 6
软件著作权 0 0 0 60
其他 3 2 3 62
其中:商标 3 2 3 59
作品著作权 0 0 0 3
合计 9 21 221 386
(二)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11,443,168.07 11,173,489.79 2.41
资本化研发投入 52,564,032.94 29,126,531.60 80.47
研发投入合计 64,007,201.01 40,300,021.39 58.8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0 号)核准,截至 2021 年 7 月
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160,4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8,635,940.8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1,524,459.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706 号验资报告。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9 号)核准,本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2,457,75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65.10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59,999,980.7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G1224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50,160,400.00
减:支付发行有关费用 58,635,940.84
募集资金净额 191,524,459.16
减:募投项目支出 181,843,696.59
其中:2021 年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31,864,144.7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3,002,598.24
其中:2021 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758,335.76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2,683,360.81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59,999,980.70
减:支付发行有关费用 1,556,603.77
募集资金净额 158,443,376.93
减:募投项目支出 87,688,386.15
其中:2022 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6,443,376.93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774,404.13
其中:2022 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969,423.04
减: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账户余额(注 1) 40,000,000.00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2,529,394.91
(1)首次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科德数控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 8110401013200549706 11,019,561.07
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科德数控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大连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
陕西科德数控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
科技有限公司 分行
合计 12,683,360.81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科德数控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
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科德数控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
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合计 32,529,394.91
注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余额 40,000,000.00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合计募集资
金余额 72,529,394.91 元。
(三)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
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十、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大连光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科技”)
持有公司股权比例28.05%,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23年6月30日,于德海持有光洋科技74%的股权,于德海通过光洋科
技间接持有公司20.76%的股份。于本宏持有公司10.15%的股份,同时持有光洋
科技25%的股权,且持有大连万众国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的出资份
额、大连亚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的出资份额,因此,于本
宏直接持有并通过光洋科技、大连万众国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亚
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合计18.08%的股份(不包
括通过中信证券-工商银行-中信证券科德数控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参与首发上市战略配售所持有的股份数)。于德海与于本宏以父子关
系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合计38.84%的股份,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其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光洋科技 控股股东 26,140,000
于本宏 董事长、董事 9,460,000
陈虎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0
阮叁芽 董事 0
杨喜荣 董事 0
宋梦璐 董事 5,270,000
朱莉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 0
赵万华 独立董事 0
孙继辉 独立董事 0
赵明 独立董事 0
王大伟 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 0
王建军 监事 0
王庆朋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0
李经明 副总经理 0
汤洪涛 副总经理 0
李文庆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0
殷云忠 财务总监 0
侯延星 核心技术人员 0
蔡春刚 核心技术人员 0
杜长林 核心技术人员 0
王雪 核心技术人员 0
合计 / 40,870,000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