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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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 2023 年 8 月 3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9:25,
//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
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
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
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10:30—11:30,下
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吉林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gaoxue@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七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下午15:00。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 委 托                 先 生 / 女 士 ( 身 份 证
       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星期四)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列示);没有明
       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 1 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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