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116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3 年度公
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6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拟在原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担保额度及被担保方,新增对外担保额度 215,000
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
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
保种类包括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
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中新能源”)及四川大中赫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大中赫”)的银行融
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共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
为公司的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
币 15,000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超过本次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15,000 万元。具体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额度占上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市公司最近一 是否
前担保 增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期净资产 关联
余额 额度(万
例(%) 负债率(%) (2022 年经 担保
(万元) 元)
审计)比例(%)
大中新能
源
公司 0 200,000 32.23 否
四川大中
赫
金日晟矿业 公司 - 50.54 35,000 15,000 2.42 否
合计 35,000 215,000 34.65 -
注:大中新能源成立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四川大中赫成立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两
家全资子公司目前未开展实质业务,尚无相关财务数据,不涉及资产负债率。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制品销售;游览景区管理;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金属制
品销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405,840.85 179,264.12
利润总额 113,185.48 59,472.33
净利润 97,672.51 50,450.30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1,098,328.77 1,066,207.46
总负债 477,788.16 538,895.4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54,560 287,660
流动负债总额 208,072.16 298,818.99
净资产 620,540.61 527,312.03
注: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半年度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公司实际发生
对外担保金额为 86,5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贷款金额为 186,060 万元;
无大额诉讼和仲裁。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对公司
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二)安徽省大中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楼301-275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金属与非金属矿产
资源地质勘探,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选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务,尚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四川大中赫锂业有限公司
街明珠楼1-1-3-1号
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
术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基础地质勘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尚无相关财务数据。
四、担保方式和类型
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授权事项和期限
担保方。
次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
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筹集,
保证其正常生产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担保
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21,5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58%。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共计 215,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65%。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
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