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拟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无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接受关
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查
阅和审议了公司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无偿)事
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资金需求,能够保障公司发展
需求。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利息为 0,公司也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借款事项,遵循了客观、公
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
借款(无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天津分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海外业务
拓展的资金需要,能够保障公司发展需求。本次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公司海外并购价款 40%且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并购
贷款授信,期限为 5 年,利率为 4.35%(具体利率以公司后续与银行协商一致的
利率为准),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
信阳光”或“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华先生作为公司的关联
方,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诺神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本次贷款提供无偿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借款事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因此,我们同意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于长春、高岩、李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