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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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5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主要内容:公司副总裁方贺兵先生于 2023 年 9 月 5 日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7,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0118%。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方
贺兵先生的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占总股本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股)      (元/股)     (万元)     比例(%)
方贺兵      副总裁    2023-9-5   27,100   6.9994     18.97   0.0118
               增持前持股情况                       增持后持股情况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方贺兵     688,701   0.2994     715,801        0.3112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方贺兵先生为 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根据 2020 年重大资
产重组交易时公司与方贺兵等 7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方
贺兵应在收到上市公司根据本协议支付的第四期交易对价之日起的 90 个工作日
内(即“购入期”)将当期交易对价(税后)的 20%全部用于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方贺兵同意自当期购买完成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起,自愿按以下方式及期限进行锁
定:锁定期限为当期购买完成之日起 6 个月;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监管
机构对锁定期限另有要求,方贺兵同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方贺兵先生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到公司支付的第
四期股权交易对价,为履行上述购买股票的义务,进行了本次增持。
  (二)本次增持系方贺兵先生履行上述协议约定事项,其将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
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截止目前方贺兵先生无后续增持计划。
  (三)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方贺兵先生此次增持属个人行为,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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