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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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临 2023-01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司A股普通股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
藏矿业”) 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
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
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
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西藏矿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
立意见。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
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针对激励对象数量、拟授予股份数量及授出权益分配、
授予权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摊销情况以及参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进行了更新。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修订发表了
独立意见。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西藏矿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修订)》。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通过公司 OA 系统发布
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修订)名
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
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示期为 11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有异议的可
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或组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关
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批复》(国资考分[2022]172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独立董事
王蓓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于 2022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
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同日披露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
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向 24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20 万股,授予价格为 26.39 元/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
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
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完成情况
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 7 人,预留授予数量 5.25 万股,
《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剩余的 0.75 万股将不再授予,到
期自动失效。此次预留授予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期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期激励计划
                                     划预留授予日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股本总额
                   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骨干(共 7 人)
   本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激励对象根
据本期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等股份同时按激励计划进行锁定。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依据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设置情况,本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获授权益数量
                                      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33%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      34%
         易日当日止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3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年 6 月 28 日授出,各期解
           易日当日止
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安排
第一个解除限售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3%
        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3%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交易日当日止
        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4%
        日当日止
        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公司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解除限售: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股票
市价的较低者回购。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适当人选;
人员情形的;
  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 3 个会计年
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
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2022 年度较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复
第一个       合增长率不低于 32%,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
解除限售期     值水平;人均利润大于 11 万,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湖)占比 5%。
          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2023 年度较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复
第二个       合增长率不低于 44%,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
解除限售期     值水平;人均利润大于 13 万,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湖)占比 10%。
          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2024 年度较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复
第三个       合增长率不低于 41%,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
解除限售期     值水平;人均利润大于 15 万,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湖)占比 13%。
  注:上述授予与解除限售业绩考核中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四)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按照《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逐年进行,根据
激励对象个人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
实际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解除限售
额度×解除限售比例×标准系数,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裁定。绩效评价结果与标准系数对应关系如下:
          绩效评价结果                 标准系数
           AAA、AA
              A
            B                 0.8
            C                  0
  (五)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处理。
  三、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
的说明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部分剩余的 0.75 万股不再授予,
到期自动失效。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2246 号《验资报告》,认为:
  经审验,公司已收到此次股权激励所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 1,385,47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52,500.00 元。公司
本次授予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1,171,240.00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1,223,740.00
元(伍亿贰仟壹佰贰拾贰万叁仟柒佰肆拾元整)。
     五、本次激励计划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25 万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登记手续。
     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8 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
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370,622    0.07%   +52,500       423,122    0.08%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520,800,618   99.93%             520,800,618   99.92%
三、股份总
  数     521,171,240     100%   +52,500   521,223,740     100%
  注: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八、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元/股。
     九、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以及授予前后对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
  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 108,733,4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6%,本次授
予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
变,
 占公司新股本总数 521,223,740 股的 20.86%。
                               授予前后,
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十、本期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共筹集资金 138.55 万元,筹集的资
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
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
定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根据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预计未来限
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138.55 万元,该成本将在本计划限售
期、解除限售期内进行摊销,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预留授予的     需摊销的
限制性股票      总费用
数量 (万股)   (万 元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
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
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
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情
况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
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
度不大。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
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计
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二、备查文件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
报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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