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0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无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资金需求,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一亿元整(人民币 100,000,000 元整)(具体金额以公司最终与控股股东签署的协
议为准)的借款,该借款将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且使用期限不少于一年,以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资金需求。
? 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
公司 90,902,3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伟信阳光借款(无息)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利息为 0,公司也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
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故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借款事项,因此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资金需求,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信阳光”或“控股股东”)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
整(人民币100,000,000元整)
(具体金额以公司最终与控股股东签署的协议为准)
的借款,该借款将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且使用期限不少于一年,以满足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资金需求。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协商一致,伟信阳光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一亿元整(人民币100,000,000元整)的借款,借款利率为0,借款期限为1年,自借
款实际发放日起计。除另有约定外,借款期限届满后可自动顺延1年,顺延次数不限。
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公司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
有公司90,902,3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伟信阳光借款(无息)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公司向控
股股东借款的利息为0,公司也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
保,故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借款事项,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无需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
有公司90,902,3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伟信阳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5MJ5139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C座103室36
住所
单元
法定代表人 孙箭华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0万元
实收资本 10万元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权结构
孙箭华 100%
成立日期 2017年1月6日
经营期限 2017年1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 在营(开业)企业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 伟信阳光系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台,无实际业务,与发行人无同业竞争关系或其他关系
伟信阳光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8,679.01
负债总额 0
所有者权益 198,679.01
项目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24,576.5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协议双方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伟信阳光,借款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
双方同意,由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向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壹亿元整)的借款,具体以双方实际借款金额为准
(以下简称“本次借款”)。
(二)借款期限及借款用途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借款期限届满后可自动顺延1年,顺延次数不限。借款期限内,
乙方可以一次性或分次向甲方提出借款申请,并在前述期限到期后归还。
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前述用途。
(三)借款利息及费用
(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到期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应将本次借款的本金支付至甲方的
银行收款账户,前述银行收款账户的具体信息届时由甲方另行通知。
(五)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机构的决定或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
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时,乙方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不良事件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
在收到该书面通知之日90日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
或解除本协议。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无偿)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
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公司无需为本次借款支付利息,
也不需要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伟信阳光借款,是基于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进行的,其有
利于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提供急需的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为无息借款,公司也无需就本次借款
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借款事
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赛诺医疗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无偿)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资
金需求,向控股股东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一亿
元整(人民币 100,000,000 元整)
(具体金额以公司最终与控股股东签署的协议为
准)的借款,借款利率为 0,借款期限为 1 年,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除另有
约定外,借款期限届满后可自动顺延 1 年,顺延次数不限。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公司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
何形式的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赛诺医疗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
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无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资金需求,向控股股东天津伟信
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人民币 100,000,000 元
整)(具体金额以公司最终与控股股东签署的协议为准)的借款,借款利率为 0,
借款期限为 1 年,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除另有约定外,借款期限届满后可自
动顺延 1 年,顺延次数不限。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
公司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孙箭华作为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利息为 0,公司也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
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故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借款事项,因此本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无偿)
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资金需求,能够保障公司发
展需求。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利息为 0,公司也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借款事项,遵循了客观、公
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
借款(无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无偿)
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资金需求,能够保障公司发
展需求。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利息为 0,公司也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借款事项,遵循了客观、公
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无偿)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赛诺医疗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
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无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同
意公司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资金需求,向控股股东天津伟信
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人民币 100,000,000 元整)
(具体金额以公司最终与控股股东签署的协议为准)的借款,借款利率为 0,借款期限
为 1 年,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除另有约定外,借款期限届满后可自动顺延 1 年,
顺延次数不限。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公司无需就本
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伟信阳光借款,是基于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进
行的,其有利于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提供急需的资金。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回避表
决义务,决策程序符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正常经
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