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题
- 1 -
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华 电 能 源 202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之 一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证券监管和国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商登记管理
机关董事变更登记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就《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是公司董事会不再设置副董事长职务,
拟就原章程中关于副董事长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3 -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不 履 行 职 务
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 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 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生。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履行职务。
华 电 能 源 202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之 二
- 4 -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随着证券监管部门近年来对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深化,独立
董事的责任日益加大,独立董事在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在保护中
小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
规范运作、内控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同时参
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公
司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由 5 万元(税后)调整至 7 万元(税后),
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实施。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 电 能 源 202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之 三
- 5 -
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
融资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电保理”)2023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与华电保理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电集团”),公司拟向华电保理办理电煤保理业
务、应收款保理等融资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华电保理的保理
融资业务可采用线上审批,审批时间短,放款速度快,放款条件
较宽松,在公司急需资金时能快速提供资金支持。
(1)华电保理是由华电集团批准,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在
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成立的商业保理企业,注册资本金 6 亿元人
民币,华电集团持股比例 100%。2022 年总资产 39.73 亿元,净
资产 11.89 亿元,净利润 4,895 万元。
(2)华电保理是华电集团定位于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专
业化公司,坚持产融结合、服务主业,降低华电供应链运行成本,
提升运行效率。华电保理以“科技+金融”为手段,依托华电供
应链金融平台开展线上保理业务,在平台上系统企业可以在线开
- 6 -
具和使用电子信用凭证,在线确认应收应付账款,服务自身及供
应商获得低成本融资,解决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服务系
统企业降本增效,提升资金管理水平。预计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融资业务。
公司在华电保理的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1 年
期 LPR 上浮 10BP,即不高于 3.75%(其中实际办理融资业务期限
利率为:一年期利率不超过 3.5%,即 1 年期 LPR 下浮 15BP;三
年期利率不超过 3.75%,即 1 年期 LPR 上浮 10BP)。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请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华电煤业
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