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900953)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目 录
议案┈┈┈┈┈┈┈┈┈┈┈┈┈┈┈┈┈┈┈┈┈┈┈┈┈9
会议文件一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次大会注意事项: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
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安排大会有关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请于会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并填写《发言登记表》。发言人数以10人为限,超过10人时取持
股数多的前十名股东,发言先后顺序按持股数多少排列。
五、发言股东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位置进行发言,发
言时请先报告持股数。股东请用普通话进行发言。每一股东发言
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
有股东,均有权在投票时间内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按照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年 9 月 5 日《上海证券报》
《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
要求进行网络投票。
八、大会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与公司监事代表、见证律师共
同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现场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监票人
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统计投票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将根
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
情况,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合并统计。
九、本次大会召开过程及表决结果,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所上海分所派出律师见证。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会议文件二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14:30。
召开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6楼,公司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案》;
的关联交易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四)公司董事及管理层成员解答股东问题。
(五)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六)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大会结束。
会议文件三
关于增加与控股股东资金往来
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企业稳定发展,拓宽
融资渠道,公司年初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用公司信用、应收款债权
转让等担保方式,向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天集团”
)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
运营资金。本次拟新增借款额度 10,000 万元,借款额度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不高于年化 5.22%,借款金额在总额度
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永传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 99 号
注册资本:833,695.25 万元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110000100008886U
经营范围: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和零配件、其他机械设备和电
子设备开发、生产、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纺织品、纺织原辅材料、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
、
木材、服装、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承办国
内展览和展销会;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汽车(货车)
制造及技术研究;农副产品、燃料油、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特
许经营除外)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北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
财务状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51.9 亿元,
净资产 159.99 亿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97.94 亿元,净
利润-44.29 亿元。
(二)关联关系
恒天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31.60%的
股权。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用担保、应收款债权转让等
担保方式,向恒天集团申请提高借款额度至 25,000 万元,公司
可根据实际用款需求随借随还,在借款总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
额度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年利率不高于 5.22%。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借款利
率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考虑了控股股东的资金成本,结合
公司融资难度、融资效率,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
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恒天集团申请借款额度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
展和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和降低外部融资风险,
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
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独立性
构成重大影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授权董事长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会议文件四
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中央企
业内部资金集中管理的工作要求,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双
方共同发展,公司计划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
机财务”)继续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并拟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
,本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国机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机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祖晴
注册资本:175,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89 年 1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934XA
金融许可机构编码:L0010H211000001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
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
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
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
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
险代理业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机财务的股东为国机集团及其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国机财务前身系于 1989 年
设立的海南机设信托投资公司,1996 年 2 月更名为中工信托投
资公司,2003 年 8 月 19 日,根据中办发[1999]1 号文件精神,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3]23 号文件批准,正
式移交国机集团并改组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机财务是中
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其主要
职能是为国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贷款、内部结算等金融服务。
业执照。
财务数据:2022 年,国机财务利润总额为 39,581.09 万元,
净利润 30,981.39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国机财务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国机财务与公司同受国机
集团实际控制,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在遵守国家法律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国机
财务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务。
(二)本金融服务协议的范围不包括为公司募集资金提供的
金融服务,公司募集资金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有关募集资金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四)国机财务在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
诺遵守以下原则:
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资金汇划费用。
(五)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后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自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本协议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机财务为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提供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
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且提供的资
金结算业务不收取资金汇划费用,这有助于公司节约交易成本和
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允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其它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对
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
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会议文件五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原董事范弘斐先生已辞职,不再担任公司
相应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并经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王猛先生为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现将本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猛先生:1986 年 6 月出生,大学学历。曾在中国纺织机
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恒天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纺织机
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恒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王猛先生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