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5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15:00召开
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了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监事成员,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陈锐锋先生主持本次
监事会,由陈锐锋先生提议并经全体监事同意: 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和
要求,即时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以电话和现场口头通知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2023年9月5日
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同时将相关拟审议提案和附件送达各位
监事及各相关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
时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
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陈锐锋先生主持,召集人已在
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且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
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
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锐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陈
锐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附件:简历
陈锐锋先生简历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总
监。
陈锐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系。陈锐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锐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