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斯瑞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文亭、赵中堂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102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 号)批复,陕西斯瑞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4,00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4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30.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3 年半年度
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
计划。 的工作计划。
项 目 工作内容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
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
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
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
况。
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未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露。 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及相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易所报告。 等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期回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续督导工作。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建
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
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度。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促、指导上市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各项承诺。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市公司《公司章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的行为规范等。 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建立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健全、遵守并执行内控制度,重点针对本持续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督导期间开展的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督促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其遵守内控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相关文件,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重大遗漏。
项 目 工作内容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 的情况”。
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的情况”。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
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或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施予以纠正。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
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及控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况。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未出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现该等事项。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现上市公司及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告:
项 目 工作内容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期回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
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
续督导工作。2023 年度的定期现场检查计划于
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
本年度第四季度进行。
至少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未出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现该等事项。
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 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及相
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 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及相
露等义务 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 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及相
现场核查报告 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项 目 工作内容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和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
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2023 年 4 月 25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公司开展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见》。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取得募集资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金专户开户行出具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流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
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规范运作,未切实
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及相
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
意见》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
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开展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
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
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
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上市公司按
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
三、 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新材料行业技术不断革新,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争优势
的关键。公司掌握了高强高导铜合金材料及制品、中高压电接触材料及制品、高
性能金属铬粉、CT 和 DR 球管零组件、光模块芯片基座、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
室内壁等产品的材料设计和制备技术、精密加工工艺技术。
以高强高导铜合金为主的高性能铜合金面临的主要技术升级风险在于,欧
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研发基础雄厚,其研发投入程度、新产品孵化速度、产品性
能和质量提升速度都远超国内,高性能、高质量产品持续侵占国内市场,使得公
司全面实现替代进口的目标受到威胁,公司研发面临压力。
大、客户认证周期长和试验验证风险大等特点,公司如果在研发过程中未能实现
关键技术的突破,或产品性能无法达到预期,可能出现研发失败的风险,对公司
短期经营业绩和长期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公司新开发的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者产品由于生产工艺、原材料供
应等原因无法实现大规模生产,或者产品的下游加工技术无法达到终端市场的应
用需求,则公司的研发投入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益,公司存在一定的研发成果转
化风险。
新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的行业,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立了由王文斌
先生等 9 位核心技术人员为首的研发团队。此外,公司与相关大学、科研院所、
标杆客户等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维持技术人才团队
和科研院校技术合作的稳定,出现技术人才流失、技术合作解除的情况,可能会
面临研发进程放缓甚至停顿和核心技术失密等风险,从而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
的经济损失。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是铜材,受铜材价格上涨、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电解铜等原材料持续上涨时,若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则可能会给生产经
营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铜材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大,铜材的市场价格波
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原材料价格的部分波动通过购买铜材期货的方式锁
定原材料价格,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预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频率、
规模将不断增大,如果业务人员对套保制度执行不力,公司将面临套期保值业务
不能有效执行,从而对公司的稳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合并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公司主要客户含美国、欧洲等境外
地区的企业,主要以美元和欧元等外币结算,外币资金和外币应收账款面临一定
的汇率风险。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大,美元欧元汇率的波动,将会导致营业收入、
汇兑损益出现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可能上升。如果公司的信用管理制度未
能有效执行,或者下游客户受宏观经济、市场需求等因素导致其经营出现困难,
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紧张以及坏账损失风险。
未来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的金额可能继续增长。如果公司不
能准确预期市场需求情况,可能导致原材料积压、库存或寄售产品滞销、库存或
寄售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等情况发生,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
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海外市场贸易环境变化风险:公司产品的对外出口国家主要包括美国、法
国、德国、奥地利等。2023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外销收入为 13,546.8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25.60%。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贸
易整体环境和政策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相关国家政治经济环境恶化或实施
对公司存在不利影响的贸易政策,公司海外市场业务将面临较大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559,755,673.58 484,818,987.37 1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总资产 1,624,166,273.58 1,497,113,659.06 8.49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40 0.0979 -3.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40 0.0979 -3.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6 6.63 减少 1.47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注:本期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合计转增 160,004,000 股,为保持口
径一致,对去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指标进行调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54.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47.23%,主要系公司各板
块业务增长,产品销售结构不断优化,积极推行降本增效,毛利率稳步增加。另
外,本期债务融资规模减少,融资费用相应减少,美元、欧元汇率上升致使汇兑
收益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6,037.20 万元,主要系公司
本期加强营运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在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加速资金周
转及货款回笼。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万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4.44%,较上年同期 3.40%增加 1.04 个百
分点。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总投 本期投 累计投
项目名称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号 资规模 入金额 入金额
高强高导耐高温铜
合金开发
术调研,进行前期技术储备。
CuCrNb 耐高温铜合 1)进一步优化稳定 CuCrNb
研究 粉末成型工艺开发。
高纯度高均匀性铬
制备技术开发
大功率风力发电机
为国内外主要风力发电机组
开发研究
件供应商。
序 预计总投 本期投 累计投
项目名称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号 资规模 入金额 入金额
铜镍硅合金铸锭制 620mm 宽幅铜镍硅扁锭熔铸
化生产 货,正在客户验证。
船舶用新型高强高
品开发
工艺试验成功,提供客户样
品,正在样品验证。
CuCr 触头机械加工
确定批量化生产工艺参数,进
入批量投产验证阶段。
研究及应用
真空自耗电弧熔炼 客户完成样品验证,小批量试
触头材料 产品合格率。
半导体设备冷却板 完成客户工艺及新产品验证,
产品开发 进入小批量验证。
CT 球管用转子类关
开发及改进
CT 球管用管壳类零
工艺改进
进行工艺试验,完成纯 Cu、
高性能金属球形粉
末技术开发
艺开发。
高性能金属铬的开
发
印及 3DP 打印试验平台,进
先进铜合金 3D 打印 行工艺试验;2)开发激光打
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印真空 CuCr25~50 电触头、
座产品工艺。
提供客户样品,正在客户验
证。
高温合金用镍铬中
发及产业化
T915A 合金材料制
备工艺开发
序 预计总投 本期投 累计投
项目名称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号 资规模 入金额 入金额
供应工艺;2)开发钨铜光模
电子封装热沉材料
开发
开发钨铜材料的快速切割工
艺。
高压开关用触头新 开发多种新型高压触头材料,
产品开发 进行客户验证。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581.58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82.0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另有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截止期
末尚未赎回。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专项使用
和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先生减持股份计划;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董事李刚先生减持股份计划;
划。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述人员的减持股份计划均未实施。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持股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
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
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