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授权额度展期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授权额度展期暨关
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授权额度展期,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
需求,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董事
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严法善、唐建新、孔爱国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