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广
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出售所持有的广西永
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石化”)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永盛石化 49%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现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
机构和人员、商议和决议内容等。
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
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方的保密内容、保密期限及违约责任。
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
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署了保密协议/保密承诺函,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本
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的情况。
特此说明。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