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1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止2023年8月31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3,8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额为206,117,0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数量总额不低于 2,500 万股(含)且不
超过 5,000 万股(含)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3 年 5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25 日。上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关
(公告编号:2023-055、2023-056)。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
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第三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第十八条规定,在半年度报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不得回购股份。
截止2023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3,8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8894%。最高成交价格为9.1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06元/股,已支付的
总金额为206,117,0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自2023年8月1日以来,公
司回购股份13,98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11%,支付的回购金额为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