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3-110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A 股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
合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该等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鉴于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格授予合计 41.76 万股 A 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及 H 股员工持股计
划预留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112)。
二、审议通过关于 H 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H 股股票员工持股计划》
(以
下简称“H 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的拟授予对象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的标准,符合 H 股员工
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该等拟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 2023 年 9 月 1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共计 94 名授予对象授予合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及 H 股员工持股计
划预留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112)。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