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高科: 金海高科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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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金浦长三角技术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
    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金浦创新基金”或“标的基金”)。
?   投资金额: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
    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5,000.00 万元人民币。
?   本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标的基金目前尚处于筹建期,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尚未
    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运营过程中存
    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
    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基金还存在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风险、
    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
    险等其他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进一步开拓公司投资渠道,根据公司投资战略规划,
公司拟认缴出资 5,00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金浦创新基金。由
于金浦创新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公司持有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金浦创新基金主要专注于信息技术、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大健康领域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基金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预计在完成
募集资金后尽快完成备案工作。
(二) 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经营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签署创业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并根据合伙协议的约
定行使相关责任和权利。
(三)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私募基金基本情况
(一) 普通合伙人
     上海垛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Y3BJ5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3,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 年 3 月 2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 921 弄 2 号 S 区 224 室(上海富盛经
济开发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远见实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会展会务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
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美术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合计                  3,500.00     100.00
     公司与上海垛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 基金管理人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0DD6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10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吕厚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申路 921 弄 S 区 2 号 308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63861。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合计               3,000.00    100.00
     公司与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
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 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实际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期、管理及退出期两个阶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注:基金正在募集过程中,最终合伙人名单以基金业协会最终登记备案为准。
三、 有限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基金基本情况
限合伙)”
    (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实际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二)出资安排
     付款通知由管理人根据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分若干次发出。首次付款通
知由管理人于本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立之后发出。就普通合伙人一、发起有限
合伙人而言,首次付款通知中规定的缴付金额为对应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50%,
且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就次期有限合伙人和增资发起有限合伙人而言,增
资首次付款通知中规定的缴付金额为该等新增认缴出资金额的 50%,且不得低于
人民币 100 万元。后续付款通知由管理人根据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一次性或
分次发出。后续付款通知中规定的每位合伙人的缴付金额由管理人决定并在后续
付款通知中载明。
(三)投资策略和投资范围
     主要对信息技术、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大健康领域的早期私募股权项
目及未上市企业(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基金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除
外)进行股权或准股权的组合投资。
(四)投资规模限制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不得在任何单个被投资企业中投入超
 过合伙企业完成最后交割后的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20%)。
(五)基金存续期限及投资期
      基金存续期限为 7 年,自本合伙企业之交割日起计算,包括投资期、管
 理及退出期两个阶段。
      投资期自首个交割日起算至以下情形中先发生之日为止:(1)首个交割
 日起算的第 4 周年届满之日;或(2)认缴出资总额(违约合伙人之认缴出资
 除外)全部使用完毕之日(使用内容包括为支付至存续期限届满所需支付的
 基金费用、支付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投资期内已经批准的投资项目或对现存的
 投资项目进行追加投资之目的所做的合理预留);
                      (3)发生管理人终止事件且
 替任的管理人未能如约产生;(4)持有有限合伙权益之 75%的有限合伙人决
 定终止投资期。
      投资期结束后至存续期限届满的期间为管理及退出期。为合伙企业的经
 营需要,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或批准,管理及退出期可延长 2 年或根据本
 协议之约定而相应缩短。
(六)基金管理费
  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并
由本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
  投资期内,按照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 2%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
总额;
  管理及退出期内,按照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 1.7%计算而得的年
度管理费总额。
(七)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执行
事务合伙人进行任免。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管理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及其退
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本合伙企业的任何项目均需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四名
以上(含)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八)收益分配:
   来源于某一投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收入,应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
 伙人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而划分;来源于临时投资以及其他现金或非现
 金的可分配收入应在所有合伙人按照实缴资本比例而划分(以上合称“可分
 配收入”)。将普通合伙人应得的可分配收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同时其余的
 可分配收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 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有限合
 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
   (2) 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在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有限合伙人的累
 计实缴资本之后,按照有限合伙人缴付实缴资本的先后顺序向有限合伙人进
 行分配,具体方式如下:
   (i).以第一笔实缴出资额为基数,向该笔实缴出资的有限合伙人支付自
 本合伙企业收到第一笔实缴出资之日起算至本合伙企业收到第二笔实缴出资
 之日期间按 8%的年化单利计算的收益;
   (ii).以截止到本合伙企业收到第二笔实缴出资之日的全部实缴出资为
 基数,分别向已实缴出资的有限合伙人支付自本合伙企业收到第二笔实缴出
 资之日起算至收到第三笔实缴出资之日期间按 8%的年化单利计算的收益。各
 合伙人分得的收益按其截止到第二笔出资实际缴款日的实缴出资计算;
   (iii).按上述(i)(ii)依此类推,直至所有实缴资本取得了自缴款日
 起算至最后一笔实缴资本缴款日期间按 8%的年化单利计算的收益;
   如有剩余,继续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i).支付所有有限合伙人的实缴资本自本合伙企业收到最后一笔出资的
 实际缴款日至第一次返还实缴资本(按本条 a 款之约定)之日期间按 8%的年
 化单利计算的收益;
   (ii).支付第一次返还实缴资本后剩余实缴资本在第一次返还之日至第
 二次返还实缴资本之日期间按 8%的年化单利计算的收益;
   (iii).按上述(i)(ii)依此类推,直至所有有限合伙人的剩余实缴资
 本在未被返还期间实现按 8%的年化单利计算的收益。
(九)退出机制:
   (i)上市:被投资企业在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上市(IPO),合伙企业出
 售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
     (ii)股权和/或收益权转让:向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其他适当的投资者转
 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收益权;
     (iii)出售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所有其他股东一起向境内或境外第三方
 出售整个被投资企业;
     (iv)回购:被投资企业或其原股东回购由合伙企业拥有的权益;
     (v)换股:合伙企业可向某上市公司出售合伙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以
 换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vi)清算: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以及合伙人会议认为适当的其它方式。
四、 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
机构的投资经验,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将有助于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提高广
大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
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 风险提示
  标的基金尚需取得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运营过程中存
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
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基金还存在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风险、税收风
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
险。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
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资金的
安全性和收益性。同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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