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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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
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
长夏利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并
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重大问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定了《华
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由于公司董事夏利群、袁肖琴、任淼、韩鹏良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配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
                                《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华
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由于公司董事夏利群、袁肖琴、任淼、韩鹏良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
内办理实施本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书或确认文件;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
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
的批准;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介机构;
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
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由于公司董事夏利群、袁肖琴、任淼、韩鹏良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召开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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