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到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晓萍女士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