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
告(2023 年 4 月修订)》以及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歌力思”)《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6 月
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人民币 728,1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26000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728,100,0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16,598,119.62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698,385,686.51
本期使用 18,212,433.11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35,000,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30,683,852.87
其中:以前年度资金利息 30,545,384.67
本期资金利息 138,468.20
减:七天通知存款余额 7,000,00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85,733.2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于2015年
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及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以下统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同时,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签订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时
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协议》。国信
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新时代证券承继,公司
与新时代证券及上述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同时,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协议》。新时代
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继,公司与
中信证券及上述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按协议约定,在上述商
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兴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337110100100325100 2017 年已注销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 755901851610808 2017 年已注销
民生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612069698 185,733.25
合计 185,733.25
三、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1: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81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1.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757.3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659.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8.51%
截至期末累计投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 是否发生重
总额 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总额 (1) (2) (4)=(2)/(1) 日期 大变化
(3)=(2)-(1)
营运管理中心扩建 是 15,804.79 15,804.79 0.00 15,781.67 -23.12 99.85 2017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IRO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 是 36,562.10 8,512.71 8,512.71 1,821.24 7,171.99 -1,340.72 84.25 2024 年 4 月 1,414.65 不适用 否
VIVIENNE TAM 品 牌
是 12,244.60 12,244.60 0.00 1,084.33 -11,160.27 8.8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营销渠道建设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 否 9,871.03 9,871.03 9,871.03 0.00 9,885.80 14.77 100.15 2014 年 1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否 26,386.53 26,386.53 26,386.53 0.00 37,736.02 11,349.49 143.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关的营运资金
合计 — 72,819.66 72,819.66 72,819.66 1,821.24 71,659.81 -1,159.85 — — 1,414.65 — —
“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较之前发生较大变化,导致该募投项
目推进缓慢,在预期时间内成功布局和运营终端店铺存在一定的风险及难度。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鉴于市场环境变化及经济形势预计等因素,公司认为若继续实施“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募
投项目,建设成本较高,未来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及最大限度发挥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益,经审慎评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
渠道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前述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7,299.70 万元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299.7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5]48260025 号)。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并已全部按期归还上
述资金。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0,500 万元,并已全部按期归还上述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7 月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意见。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
司已全部按期归还上述资金。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情况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全部按期归还
上述资金。
年 5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对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 2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全部按期归还上述资金。
《关于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情况
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含 23,000 万
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全部按期归还上述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1 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含 40,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额度不超过 22,500 万元(含 22,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
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期限为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已全部按期
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含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已全
部按期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公司上市后,把握行业发展机遇,积极推进“营运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并对该项目严格按照使用计划
投入募集资金,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降低项目实施成本。2021
年,该项目投入进度为99.85%,已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
人民币23.12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议,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项募投项目“营运管理中心扩建”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除上述
事项外,公司其他募投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有所延缓。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降低募投项目投入和运营风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
东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
后至 2024 年 4 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入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 可行性是否发
入金额 金额(2) 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1) (3)=(2)/(1) 日期 生重大变化
营运管理中心扩建 营运管理中心扩建 15,804.79 15,804.79 0.00 15,781.67 99.85 2017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IRO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 营运管理中心扩建 8,512.71 8,512.71 1,821.24 7,171.99 84.25 2024 年 4 月 1,414.65 不适用 否
VIVIENNE TAM 品牌
营运管理中心扩建 12,244.60 12,244.60 0.00 1,084.33 8.8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营销渠道建设
合计 — 36,562.10 36,562.10 1,821.24 24,037.99 — — 1,414.65 — —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司
战略调整,公司将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运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部分变更为 IRO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
目、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涉及变更投向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36,562.10 万元,占总筹资额比例为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8)。
“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较之前发生较大变化,导致该募投项目推进缓慢,
在预期时间内成功布局和运营终端店铺存在一定的风险及难度。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VIVIENNE TAM 品牌
营销渠道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
鉴于市场环境变化及经济形势预计等因素,公司认为若继续实施“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募投项目,
建设成本较高,未来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及最大限度发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
评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VIVIENNE TAM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