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6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拟行权数量为 84.1238
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拟行权数量为 8.1198 万份
?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并发
表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
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5月20日,公
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及注
销手续的股票期权之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
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
票期权的议案》。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授予后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人数
批次 授予日期 剩余数量(万
(元/股) (万份) (人)
份)
首次授予 2021/9/22 24.58 227.25 181 25.00
预留授予 2022/8/30 17.91 31.9375 25
(不再授予)
注:表格中相关信息均为对应授予日的信息。
(三)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情况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批准《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批量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
为 1,165,450 份,行权股票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均实现上市流通。
二、 激励对象本次行权条件说明
(一) 本次行权期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
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因此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将按照规
定在等待期届满后办理行权事宜。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股票期权的
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30 日,因此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将按照规定在等待期届满后办理行权事
宜。
(二) 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需同时满足以下行权条件
方可办理行权事宜:
序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号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本项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本项行权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XYZH/2023SHAA2B0036 《 审 计 报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告》,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营业
二个行权期/ 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6.50% 元, 与 2020 年营业收入相比,2021
预留授予第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68.49%,
一个行权期 满足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 2022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显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 示: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 励对象中,除 3 名激励对象因离
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剩
年实际行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 余的 173 名激励对象中,
有 136 名
个人年度绩效评 秀,有 31 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价结果为良好,有 6 名激励对象
价结果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共 173
个人层面行权比 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满足本
例(N) 项行权条件。
序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号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中,有 12 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
评价结果为优秀,有 1 名激励对
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有 1
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
合格,有 5 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
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共 14 名激励
对象绩效评价结果满足本项行权
条件。
注:激励对象中,仅 1 人同时满足
其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期权
的行权条件;离职人员及考核原
因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销。
综上,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即公司
权截止日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50%,即公司 19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
的股票期权共计 8.1198 万份,行权期行权截止日为 2024 年 8 月 29 日。
(三)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授予日: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预
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30 日;
(二)行权数量:合计 92.2436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
为 84.1238 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为 8.1198 万份;
(三)行权人数:合计 191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73 名,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9 名,1 人同时满足其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期
权的行权条件;
(四)行权价格(调整后):16.91 元/份;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目前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172 名) 83.1488 11.0229 0.3331
合计 84.1238 11.1522 0.3370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目前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19 人) 8.1198 1.0764 0.0325
合计 8.1198 1.0764 0.0325
四、 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
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参与《激励计划》且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参与激励的高级
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本次行权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
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行权期内为 173 名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 84.1238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 19 名预留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 8.1198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六、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
生《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次行
权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
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行权期内为 173 名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 84.1238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 19 名预留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 8.1198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七、 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市场通用的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以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2021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行权数量、行权
的激励对象人数、行权价格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尚待由公司按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行权事宜。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