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 点半在本公司 1 号会议室举行,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永红先
生主持,会议应到会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占公司监事总人数(3 人)的 100%,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所讨论的内容进行了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
度报告》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讨论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报告期内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讨论认为: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能更好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战
略规划布局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
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讨论认为:注销子公司深圳沃普智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沃普”)能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
本,提高整理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子公司深圳沃普的实际情
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讨论认为:BROMAKE, S.A. DE C.V(简称“墨西哥光大同创
“)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
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为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
会对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监 事 会 经 过 讨 论 后 , 同 意 以 子 公 司 BROMAKE ( HONG KONG )
INVESTMENT LIMITED(简称“香港光大同创”)作为主办企业,在花旗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其所有分行)申请开展上海自由贸易区全功能人民
币双向跨境资金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讨论后,同意公司“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新增相关实施主体及实施
地点,上述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对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新增及修订。具体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各项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 1-9 项制度所涉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讨论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方做出的相关承诺,
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了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