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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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1 室)
         (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B 座)26 层)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29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4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790 号)。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
券的第三期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者发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专
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
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192.78 亿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
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7.58%(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与代理承
销证券款),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9.56%;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6.51 亿元(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66 亿元、93.98 亿元和
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08.18 亿元和 371.81 亿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382.26 亿元、-480.16 亿元和 411.42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波动较大。2022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71.81 亿元,
同比增加人民币 779.99 亿元,主要影响因素有: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
现金净流出额同比减少人民币 906.05 亿元;回购业务现金净流入同比减少人民
币 268.98 亿元;融出资金现金净流入同比增加人民币 172.45 亿元。2023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95.70 亿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受到公司经营活动、资产配置等方面的影响,如果公司将来未能充分关注
日常经营的现金流量管理,大幅增加长期资产比重,个别业务投资规模过大,承
销项目大比例包销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占款,仍然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波
动较大的风险。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
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
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
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
超过 24 亿元(含 24 亿元)。
动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
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
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
注。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的除外。
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
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
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
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公告披露之日股票状态正常,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等影响发行及上市
条件的情况。
明书为准。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
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与本
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   指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2021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深圳证券
本次债券                指   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注册,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
                        额不超过124.0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
本期债券                指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本期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
                    指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证券登记机构              指
                        公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
                        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3申宏03”,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3申宏04”。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总规模不超过24亿元(含24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1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
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
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
超过24亿元(含24亿元)。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
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
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
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
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
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9月5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4年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4年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6年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
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
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申万宏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
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
司营运资金和偿还到期债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
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
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
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4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
 (2023 年 8 月 29 日)   和更名公告
                     网下询价(簿记)
       T-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2023 年 9 月 1 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4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
 (2023 年 9 月 5 日)    人专用收款账户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2.0%-3.0%,品种二票面利率预设区间
为 2.5%-3.5%,最终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23 年 9 月 1 日(T-1 日)15:00-18:00 之间将《申万宏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
     (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见附件一)传真或
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的整
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
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
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3 年 9 月 1 日(T-1 日)15:00-18:00
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
   (2)簿记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
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88085250;
   簿记邮箱:zqbj1@swhysc.com;
   联系电话:010-8801393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协商一致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3 年 9 月 1 日(T-1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
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规定且持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总规模不超过 24 亿元(含 24 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
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申购情况,在总发
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23 年 9 月 4 日(T
日)的 9:00-17:00、2023 年 9 月 5 日(T+1 日)的 9:00-15:00。
   (五)认购办法
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23 年 9 月 1 日(T-1 日)
前开立证券账户。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专业
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
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
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
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
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
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
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3 年
请注明“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3 申宏 03/23 申宏 04 认购资金”字样。若专业
机构投资者未能在 2023 年 9 月 5 日(T+1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簿记管理人
有权取消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认购。
   账户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账号:11050161610009507572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丰盛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100003138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3 年 9 月 5 日(T+1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
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1 室
    法定代表人:黄昊
    联系电话:010-88085661
    传真:010-88085256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徐亮
    有关经办人员:赵佳文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电话:010-88013931
    传真:010-88085373
    有关经办人员:喻珊、晁威、刘新昊、王玉胜
    (三)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B 座)26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电话:0731-84779547
    传真:0731-89955771
    有关经办人员:刘勇强、林海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23   8   29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附件一: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申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
  本表一经申请人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邮箱地址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     备注(不填默认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     备注(不填默认
 (%)    (万元)       100%)       (%)    (万元)       100%)
                不超过发行量的    %                  不超过发行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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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购总量不超过发行量的 %                 申购总量不超过发行量的        %
                              重要提示
可用。本期债券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投资者最低申
购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有效印章后,请于2023年9月1日15:00-18:00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传真:
延长簿记时间。
  申购人在此承诺:
钱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
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
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
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有效的申购金额。
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允许不可撤销。若因专
业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专业
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
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
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
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
失。
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述类别: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附件二)
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
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是()否
                                     ,已知悉
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
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  (如申购
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申购人已充分知悉并理解上述承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
人及其利益相关方,不存在任何形式协助发行人开展自融或结构化的行为,并自愿承担一
切相关违法违规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
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2022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
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
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核查最
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
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
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
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
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
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
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
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
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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