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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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广东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明阳”)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明阳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山分行”)申请信贷融资提
      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7,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为广东明阳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广东明阳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明阳向浦发银行中山分行申请信贷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 57,000.00 万元;公司
为前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7,0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各
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广东明阳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8,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担保在授权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2023 年 5 月 26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1)和《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0MA57364G1A
  成立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瑞
  注册地:韶关市曲江区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香樟路 5 号(华南装备园)
  主要办公地点:韶关市曲江区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香樟路 5 号(华南装
备园)
  广东明阳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 100%股权,主营一般项目:新
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
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未审数)             (未审数)
总资产              359,555,207.15     187,369,241.52
总负债              334,386,097.29     162,880,146.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5,169,109.86     24,489,095.05
       项目
                   (未审数)              (未审数)
营业收入              15,800,176.99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85,139.02      -2,679,666.00
  广东明阳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
裁事项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广东明阳向浦发银行中山分行申请信贷融资,与债权人浦发银行中山
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7,0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除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
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
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
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广东明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广东明阳的担保符合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广东明阳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由公司经营管理,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
币 1,056,452.68 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根据日常
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 519,554.88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资产的 18.48%。
  除对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洮南百强”)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452.67 万元的担保总额外(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上述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
司为洮南百强实际提供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公司新能源电站及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的融资租赁担
保和借款担保:(1)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资本金较大,通常
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及风机设备的融资租赁款。为保障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理,
推动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会以其股权、房产、土地、设备等向
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为适
应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以及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提速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新
建了部分海上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本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为保
障基地顺利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合同收益质押担保。
  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
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
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通过滚动开发整体战
略,公司将从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以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
效益,降低对外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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