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3-08-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并修订《公司章程》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下午 2:40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 57 号中国文化大厦 17 层
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东兴先生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会议主要议程:
一、宣布大会注意事项;
二、审议议案
司章程>的议案》
       ;
              。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现场提问;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大会投票表决;
六、宣读投票结果;
七、律师发表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八、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国
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规
则如下: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
股份份额。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
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告,经大会主
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四、不使用本次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填写模糊无
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五、在大会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
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1: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因股权激励用途在二级
市场回购的股份,应当于回购完成后三年内转让或注销。鉴
于公司回购的 1,812,233 股公司股份将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
期满三年,且未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需注销上述库存股
份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现将有
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议题背景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为维护公司市值,同时为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储备股票来
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议案》,同意以不超过 16.15 元/股的价格,回购不低于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0 年 9 月 19 日回购期满,公司实际回购了
/股、回购最低价 9.51 元/股,回购均价为 11.54 元/股,交
易总金额 95,821,738 元,符合上述回购方案要求。
   (二)已回购股份的使用及注销情况
   为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骨干积极性,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及有关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回购专户库存股,以 6.942 元/股的价格向 91 名高
管及核心骨干授予 6,487,850 股股份。2021 年 11 月 5 日,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转让登记至激励对象名下。
   后因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达成激励计划的业绩要求难度
较大,继续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有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的股份。2022 年 10 月 13 日,上
述 6,487,850 股激励股份完成回购注销。
   (三)剩余库存股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户剩余 1,812,233 股公司股份。
   二、议题内容
   (一)注销回购专户剩余库存股
   根据《公司法》第 142 条规定,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 13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目前
公司回购专户剩余 1,812,233 股未做股权激励使用,且将于
                   公司需对上述库存股进行注销。
  (二)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减少,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需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44,044.9035 万股。 股 43,863.6802 万股。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三)本次注销股份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2: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文化”或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
名函,因工作需要,王东兴先生将不再担任国新文化董事长、
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王志学先
生为国新文化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
                   ,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国新文化收到第二大股东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提名函,因工作需要,顾慧女士将不再担任国新文化副董事
长、董事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黄洁蔚女士为国
新文化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改选董事简历
  王志学,男,1982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
本科,经济师,2005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国务院国资委产
权管理局、国企绩效评价中心干部,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中国文化产业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国新文化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资管事业部总经理,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董事长,大连国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
事长,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新文化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黄洁蔚,女,1979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
历。曾任华谊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谊集团
(泰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华谊控股集团公司
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上海华谊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监事长等。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新文化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