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5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
马新材: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86)和《天马新材:2023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8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
司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
马新材: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