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会议从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关于公司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相关要求,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议案
根据当前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环保助剂
生产建设项目”的正式投产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之前。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作出将募投项目的竣工投产时间延长的决定,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
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