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2023 年半年度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现就相关事项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
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罗妙成、杨帆、常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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