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
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
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0)。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股票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需满足下列
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故作废处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346,000 股。
股票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30%”。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故作废处理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4,500 股。
关联董事陈莉莉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3-051)。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公司日常
经营业务所必需,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系根据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
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许金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52)。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