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5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
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过程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了首次修
订。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和 2022 年 11
月 17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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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为更好的与当前公司经营状况相适应,使激励计划兼顾公平合理
及可操作性,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并
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修订说明
公司拟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中
“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有关“激励对象个
人发生异动的处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一)激励对象发生正常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工作或由公司派出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若激励对象成为独立董事或监事等不能
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时,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修订后:
(一)激励对象因公司管理需要等原因发生正常职务变更,但仍
在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工作或由公司派出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若激励对象主
动申请辞去现任职务(但因调动、退休等客观原因导致激励对象主动
申请的除外)或成为独立董事或监事等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
员时,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除上述激励对象个人发生异动的处理修订外,公司未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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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修订说明
针对上述修订内容,公司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涉及的相关部分一并修订,除上述激励对
象个人发生异动的处理修订外,公司未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其他内容予以调整。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
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