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中环海
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海陆”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 公司 监管 指引 第 2 号—— 上市 公司 募集资 金管 理和 使用 的监 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环海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69 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中
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证上〔2021〕762 号《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57 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9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共 360.00 万张。截至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6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
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0,797,141.51 元,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9,202,858.49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 对 募 集 资 金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 出 具 了 容 诚 验 字
[2022]210Z002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
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8,036.98 万元,低于《张家港中环海
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46,624.73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46,624.73 46,624.73 28,036.98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在《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
能化生产线项目
合计 36,000.00 36,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
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9,202,858.49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资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
能化生产线项目
合计 36,000.00 34,920.2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
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将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金 2,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在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已
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 户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8 月 2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8)。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
资金需求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通过本次以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3.45%)计算,公司预计 12 个月将节约财务费用约 517.50 万元。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或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
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不会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谢顺利 徐小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