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7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近期已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23 年 7 月 21 日,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3)380号”《验资报告》。经审
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实际发行40,298,50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539,999,993.8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776,509.43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531,223,484.37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40,298,507.00元。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8,533,621.00元,本次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368,832,128.00元。前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完成了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二、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币 32,853.3621 万元。 币 36,883.212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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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32,853.3621 万股,均为人民 36,883.2128 万股,均为人
币普通股。 民币普通股。
独立董 事除应当具有公司
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
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
下特别职权:
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
(一)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
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
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
第一百零八条 下特别职权:
或高于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
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
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
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公司董 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各委员会应由不
名委员会。各委员会应由不
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对董事
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对董事
第一百一十五条 会负责,独立董事应当占有
会负责,独立董事应当占有
各委员会 1/2 以上比例,并
第二款 各委员会 1/2 以上比例,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召集人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
士。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议的通 知方式为:专人送 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
第一百二十四条 达、传真送达或电子邮件送 达、传真送达或电子邮件送
达;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 达;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
会召开日的前三日。 会召开日的前五日。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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