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3-061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北
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北京合
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北
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等公告,并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起在公司内部发布了《合康新能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文,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予
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公示期限内,凡
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
映。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截至 2023 年 8 月 2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
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