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3-07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获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并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
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120081
号),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省永安
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
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19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
二十条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
九条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进
一步落实,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部分相关手续推进尚需一定时间,
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回复工作,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公司于 8 月 25 日收到深交所同意中止审核的回复,中止时限不
超过 3 个月。
本次申请中止审核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
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在相关事项完成后
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申请尚需通过深交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获
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所需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深交所
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