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重
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溯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溯联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1 万股,每股
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27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431.5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的
顺序,用于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具体内容 实施主体
总额 资金数额
汽车用塑料零
部件项目
及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
汽车零部件研
发中心项目
合计 39,542.00 39,220.36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431.54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
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79,211.18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 25.25%。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日常
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新项目建设需要,防范流动资金风险,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
率,促进效益提升,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
所需流动资金。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满足
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 12 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20,000 万元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2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
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等法规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思博 汪洋晹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