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撤
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及变更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3 年 8 月 25 日 上 午 9:15-9:25 和 9:30-11:30 , 下 午
月25日9:15-15:00。
地缤纷城)。
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5,425,38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6.8517%。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表股份134,6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
表股份10,118,3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650%。
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5,447,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6%;
反对9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157,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7%;反对 9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23,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16%;
反对9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4%%;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022,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22%;反对 9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王金华先生、王文意先生、魏茂陈先生、
季维嘉女士、曾志辉女士、王光平先生、王伟先生、何忠磊先生为关联股东,上
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数 85,324,533 股,在该议案的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杰军律师、谷亚韬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