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L1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3年8
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周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L2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基本运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
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与上海银河签署借款协议,按照持股比例在与上海
银河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不定期同步对上海银河提供财务资助。公司2023年
度拟按照股权比例向上海银河提供100万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期限为上海银河
有偿还能力时或至上海银河项目转让时,本次财务资助为无息借款。
上海银河为公司合营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向上海银
河派出的董事扶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因此公司与上海银河构成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
就其所持有的通州阳光新生活广场项目向工行北京珠市口支行申请借款3.3亿,
借款期限10年。截至2023年6月7日,该借款合同主债权余额为7,000万元,公司
拟为该借款合同下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上东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玉泉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800万元整,期限三年。北京中关村
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拟为该笔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
保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拟以其位于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不动产(不动产权利证书证号:X京房
权证朝字第858391号)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L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