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截止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
外担保情况;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防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
用资金风险,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二、对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
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柴广跃      吉杏丹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聚飞光电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