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主承 LOGO】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二零二三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57,306,590 股
发行价格:6.98 元/股
认购方式:现金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9,999,998.2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97,337,142.30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
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7 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控股股东大江投资认购的本次发行
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
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
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
规定。
目 录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铜峰电子 指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铜峰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A 股)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
指 铜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告书、公告书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
A股 指
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发行方案》 指
行股票发行方案》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 指
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认购邀请书》 指
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缴款通知书》 指
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国元证券/保荐人/本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
大江投资 指
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实施细则》 指
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TONGFENG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0014897301XF
注册资本 56,436.9565 万人民币(本次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 黄明强
董事会秘书 李骏
注册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西段 399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西段 399 号铜峰工业园
上市日期 2000年6月9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铜峰电子
股票代码 600237
联系电话 0562-2819178
传真号码 0562-5881888
公司网址 http://www.tong-feng.com
电工薄膜、金属化膜、电容器、聚丙烯再生粒子、电力节能装置、
电子材料、元器件的生产、研究、开发、销售及科技成果转让,
化工产品、日用或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及制
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包装材料、塑料膜(绝缘
材料)、建材生产、销售及加工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安
经营范围
全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及信息技
术服务,LED用封装支架生产、销售,LED用封装支架材料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薄膜材料、薄膜电容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产品:薄膜材料(包括聚丙烯薄膜、聚酯薄膜、金属化薄膜)、薄膜电
容器(包括交流电动机电容器、直流薄膜电容器、电力电子电容器)、再生树脂。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与大江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铜峰电子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该等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2022 年 9 月 29 日,铜峰电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修订稿)》,并决定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2 年 9 月 30 日,西湖投资就铜峰电子本次发行作出批复,同意公司
实施本次发行。
(4)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大江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修订稿)》《关
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等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事项。
(5)2023 年 2 月 22 日,铜峰电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大江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6)2023 年 3 月 10 日,铜峰电子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023 年 5 月 1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
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3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铜峰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0 号),
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8月2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不存在影
响启动发行重大事项的承诺等文件,并于2023年8月2日收盘后向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的106名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附件《申购报价单》等相关资料,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包括发行人前20大股东(除大江投资外不含关联股东
后顺延),国元证券拟向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20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名证券公司、14名保险机构和42名已提交认购意向函
或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自本次《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本次发行
簿记前,主承销商收到蔡贺景、UBS AG、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
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普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安华创新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
名新增投资人发送的认购意向函或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并向其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附件《申购报价单》
等相关资料。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3 年 8 月 7 日)前,发行人、
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方式或快递的方式共计向 113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
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前述 113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除大
江投资外不含关联股东后顺延)、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 家证券公司、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报价单》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7 日上午 9:00-12:00,在有效报价时间内,共收到投资者提交的 21 份有效
《申购报价单》且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提交了其他申购相关文件,发行人律
师进行了全程见证。相关投资者均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基金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均为有效
申购。
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报价 认购金额
认购对象名称 类别
号 (元/股) (万元)
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
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 6.86 2,000.00
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6.32 3,000.00
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 7.35 2,000.00
司 6.31 2,300.00
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限合伙)
宣城安华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上述投资者均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
者范围内,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除大江投资外)不
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且上述机构和人员亦不得通过资产管理产品
计划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也不包括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在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57,306,590 股,认购总金额为 399,999,998.20
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7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57,306,590 399,999,998.20 -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 57,306,590 股,发
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注册批复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
的 70%。
(五)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的是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日,即 2023 年 8 月 3 日,本次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
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 6.31 元/股。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
见证,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
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98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经上交
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8.2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
用人民币 2,662,855.90 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337,142.30
元。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
需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控股股东大江投资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
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出了《缴款通知书》,并于 8 月 9 日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分别签订《安徽铜峰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各认购对象根据《缴款通知
书》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股款。
经容诚会计师审验,截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下午 3:00 止,国元证券指定的股
东缴存款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营业部的 1302010129027337785
账号已收到 7 家(名)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39 笔,资金总额人民币
年 8 月 11 日,容诚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11 号)。
(容诚验字[2023]230Z0210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8 月 13 日止,铜峰电子向 7 家(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人民币 2,662,855.9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337,142.30 元,其中计
入股本人民币 57,306,59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40,030,552.30 元。各投资
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主体 开户行 专户账户
铜峰电子 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 5202612376610000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
铜峰电子 1308027029200318233
支行管理的铜陵石城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管理
铜峰电子 8112301010900951695
的合肥财富广场支行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 57,306,590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一)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西段 125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西段 125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奇
注册资本 200,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00705094254A
产业投资,新城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道路建设投资,房
经营范围 地产开发及销售,建筑材料采购与销售,房屋出租,信息服务。(经
营范围中涉及资质的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7,191,977股,股份限售期为18
个月。
企业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北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9 号 406 室
法定代表人 谷宝国
注册资本 116,513.86562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45X8
对外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产权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
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
经营范围 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865,329股,股份限售期为
企业名称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 450 号 9 幢 32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杨高南路 759 号 2 号楼 2902 易米基金
法定代表人 李毅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BGTXB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
经营范围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724,92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姓名 杨岳智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
身份证号码 440527196712******
杨岳智本次获配数量为2,865,32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3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9,985,67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9,699,14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和 7F701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 1101 号华泰金融大厦 8 层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经营范围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974,21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除控股股东大江投资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关联方。
排的说明
发行人最近一年与大江投资的具体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及临时报告。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大江投资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
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
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
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
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对象中,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杨岳智均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
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履行私募
基金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
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分别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上
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
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该产品属于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除控股
股东大江投资外,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
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
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
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
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与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
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符合上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铜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铜峰电子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
要求。
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除大江投资外其他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
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
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
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符合上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证券法》、《注册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现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证券代码:600237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
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
合《证券法》《注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控股股东大江投资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另
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 - 57,306,590 9.22
股份
其中:大江投资 - - 17,191,977 2.7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份
其中:大江投资 111,705,979 19.79 111,705,979 17.97
总 计 564,369,565 100.00 621,676,155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持股前十大股东情
况如下:
持有有限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售条件股
号 (股) (%)
份(股)
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敦和
云栖 1 号积极成长私募基金
汇添富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汇添富
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敦和
云栖 3 号平衡配置私募基金
合计 134,898,461 23.90 - -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
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有限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售条件股
号 (股) (%)
份(股)
A 股流通
通A股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限售流通 A
股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 限售流通 A
金全盈象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限售流通 A
股
资产管理计划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
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
委托投资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汇添富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汇添富
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敦和
云栖 1 号积极成长私募基金
A 股流通
通A股
合计 171,714,192 27.62 - 39,570,201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 2022 年度、2023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
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每股 2.21 2.64 2.17 2.61
净资产
注1:发行前数据来自于公司定期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流动资产合计 117,315.75 118,251.13 102,799.22 97,459.71
非流动资产合计 76,749.70 74,201.79 70,818.41 70,277.01
资产总计 194,065.45 192,452.93 173,617.63 167,736.72
流动负债合计 61,156.74 61,545.73 51,362.78 51,188.76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99.16 2,310.13 2,335.48 2,161.85
负债合计 63,355.90 63,855.86 53,698.25 53,350.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4,647.82 122,418.20 115,023.36 110,431.64
少数股东权益 6,061.73 6,178.86 4,896.02 3,954.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0,709.55 128,597.07 119,919.38 114,386.1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6,114.83 104,048.27 100,009.23 84,708.66
营业成本 19,565.48 76,953.93 79,579.69 70,814.51
营业利润 2,093.36 7,882.84 5,428.77 1,185.94
利润总额 2,112.49 7,969.16 5,163.82 1,256.02
净利润 2,112.49 8,178.67 5,032.28 964.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29.62 7,394.84 5,085.52 790.92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54.42 6,532.40 4,549.77 -1,646.1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078.56 100,198.71 91,348.67 68,789.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667.71 91,957.34 70,906.41 61,887.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9.16 8,241.37 20,442.26 6,902.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96 5,029.04 5,592.46 3,418.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00.20 15,020.59 9,111.16 8,518.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4.23 -9,991.55 -3,518.70 -5,100.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15.00 29,750.39 15,000.98 17,9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79.91 18,041.51 29,462.20 21,308.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35.09 11,708.88 -14,461.21 -3,368.7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6.55 563.45 -469.90 -110.8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44.84 10,522.15 1,992.45 -1,677.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756.39 30,301.23 19,779.08 17,786.62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92 1.92 2.00 1.90
速动比率(倍) 1.42 1.43 1.53 1.3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31.37% 33.15% 34.85% 24.5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2.65% 33.18% 30.93% 31.8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6 3.62 3.10 2.46
存货周转率(次) 0.78 2.67 2.97 2.47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5 0.15 0.36 0.12
每股净现金流量 -0.06 0.19 0.04 -0.03
基本 0.04 0.13 0.09 0.01
每股收益
稀释 0.04 0.13 0.09 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0 5.98 4.51 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 基本 0.04 0.12 0.08 -0.03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益后每股收益
稀释 0.04 0.12 0.08 -0.03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年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年平
均余额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从资产规模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67,736.72万元、
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53,350.61 万元、53,698.25 万元、
势,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
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95.95%、95.65%、96.38%和 96.53%。2022 年末负债
总额较 2021 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等流动负债增加所
致。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90、2.00、1.92
和 1.92,速动比率分别为 1.36、1.53、1.43 和 1.42。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
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业绩持续提升,盈利规模逐年增加,良好的现
金流入带动流动资产的增加,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现上升趋势,公司资产具有
较高的流动性,短期偿债能力较强。2022 年度,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微下
降,主要原因系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新增短期借款所致。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
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高于 1,公司流动资产质量良好,变现能力较强。
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1.81%、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新增短期借款导致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
客户需求增加所致,2023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6,114.83 万元。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8.18%、97.69%、97.19%和 97.43%,公司主营
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构成为薄膜材料、薄膜电容器、再
生树脂等产品的销售收入。
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90.92 万元、5,085.52 万元、7,394.84 万元及 2,229.62
万元。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保荐代表人:章郑伟、王凯
项目协办人:王红阳
经办人员:夏川、曹军、余星宇、陈松松、高树发、董炜、何海洋
联系电话:0551-62207116
传真:0551-6220736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 1438 号财富时代广场 2401 室
负责人:汪大联
签字律师:汪大联、张文苑
联系电话:021-52830921
传真:021-52895562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外经贸大厦 9 层
负责人: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熊明峰、王鸣灿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外经贸大厦 9 层
负责人: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熊明峰、王鸣灿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保荐与承销协议。国元证券指定章郑伟、王凯任本次铜
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
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章郑伟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监,经济学硕士,具
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133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项目保荐代表人,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88551)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5055)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曾担任志邦家居(6038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项目协办人、国轩高科(002074)2014 年度借壳上市项目及 2017 年度配股
公开发行证券项目现场负责人,曾参与科大国创(300520)、创业慧康(300451)
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曾负责夏阳检测、东方碾磨、小小科技、
中水科技等公司的新三板挂牌项目,并参与多家拟首次公开发行公司的辅导改制及
财务顾问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凯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监,经济学硕士、工商
管理硕士。曾担任胜通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巨一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雷鸣科化非公开保荐代表人、安科生物非
公开保荐代表人、科大智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司尔特公司债主办人、
科大智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安科生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科大智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合肥城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东源电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司尔特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科大智能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作
为项目组主要人员参与了思进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华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新力金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和皖通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项目、2009 年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项目、2009 年滁州市交通基
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上市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元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作规范,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保荐人国元证券同意担任铜峰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其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担相关保
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
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西段 399 号
电话:0562-5881888
传真:0562-2819178
联系人:李骏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电话:0551-62207116
传真:0551-62207360
联系人:王红阳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9:00-11:30,13:00-17:00。
(四)信息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之盖章页)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