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交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和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和必要的沟通,现就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
司正常的经营需要,预计金额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朝辉 张洪武 晏国菀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