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82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股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4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22 元,共计募集资金 37,756.8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519.78 万元(其中包含增值税额 199.2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34,237.0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
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84.7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33,051.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78 号)。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3,051.48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65.27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
(证监许可〔2022〕121 号)同意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注册,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不超过 43,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除承销和保荐费后的的募集资金为 42,13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发行手续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 205.5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924.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
(众环验字〔2022〕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3.39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6,437.89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49.98 万元。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 6,236.2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公司与方正承销保荐于2021年7月27日签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协议》,聘请方正承销保荐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
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方正承销保荐应当完成原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前募资金持续督导工作,前募资金持续督导期
自《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上述协议约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止。
公司连同方正承销保荐于2021年7月27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
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南头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合计 -
[注 1]:上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注销。
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 185.01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 2]:上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注销。
费后的资金 72.68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 3]:上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注销。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 7.58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方正承销保荐于 2022年3月17日分别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深圳艺园路支行 758875586947 11,392,558.81
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337080100100896458 50,960,272.77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软件园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河源开发区
支行
合计 62,362,365.34
[注 1]:上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软件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注销。
后的资金 0.34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975.96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17.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489.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半年度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本半年度 累计投入金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入金额 额 预计效益
总额 (1) (3)=(2)/(1) 期 益 重大变化
变更) (2)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产基地扩建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否 3,628.15 3,628.15 - 3,628.15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关的营运资金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项目按计划
否 34,673.74 34,673.74 11,317.88 29,187.15 84.1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否 7,250.74 7,250.74 - 7,250.74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不适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处于试生产阶段,产能利用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较低,项目效益尚未体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8,897.48 万
元。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0〕3-10 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①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280.54 万
元。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3,280.5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置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
其出具《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610028 号)。
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
款等款项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622.48 万元。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 年 7 月 27 日,鉴于公司“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已结项,公司
将项目结余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 7.58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9 月
手续费后的资金 185.01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