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
东大街 63 号国家能源大厦 2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董事、袁兵董事、李亮董事、汤湘希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刘志强董事、朱振刚董事、
王宗军董事、张红董事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报告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
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3-083)。
会议认为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方案有利于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决策机制,
提高经营效率,增强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会议同意
公司董事会授权方案及授权清单。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授权清单》。
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
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3 名关联董事王冬、刘
志强、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
〔2022〕31 号)的要求,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因正常工作调动,袁光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提名王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
事认为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
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同意将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王强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会议决定聘任王强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2:50 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
东大街 63 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 2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5)。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王强,男,1979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
高级政工师。历任国华电力研究中心总经理,神华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神华四川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家能源集团四川
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家能源集团电力
产业管理部副主任。其与王冬、刘志强、朱振刚、刘宏荣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国
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